資策會FIND調查民眾手機行動上網行為發現,民眾手機上網最常使用社交網路,已超越瀏覽資訊、網路搜尋、收發電子郵件、觀賞線上影音等行為。
該調查為資策會在今年2月期間所執行的「2012年台灣無線與行動網路上網應用調查」,以電話訪問15個縣市民眾,共蒐集4002份問卷統計而來。國內超過三成民眾具有手機行動上網經驗,由於Facebook等社交網路相當盛行,社交網路已超越其他行為,成為主要的手機行動上網活動。
今年調查的應用行為中,45%使用社交網路,該比例首次超越了瀏覽資訊(約41%)和網路搜尋(約38%),並遠遠超越收發電子郵件、線上影音內容、即時通訊,社交網路已成為手機上網最常做的事。
相較於今年的調查,去年的調查中瀏覽網頁是除了撥打電話之外,手機上網最常使用的行為,約4成4使用手機行動上網瀏覽資訊,其次則是傳簡訊、照相、玩遊戲等等。
家中仍然是最主要手機行動上網場所,受訪者約有52.9%在家中使用,35.8%在上班的工作場所,在家中、工作場所之外,若將捷運站、火車站、大眾交通工具等上網地點合併在一起,比例合計約4成,反而超越工作場所。
從人口特性來看,女性在家行動上網情況最普遍,57.1%在家行動上網,若是從行動裝置擁有狀況、年齡來看,56.8%持有平板電腦及58.2%的年輕族群較常在家中行動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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