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本周向美國法院表示,願意支付授權費以取得摩托羅拉(Motorola Mobility)多項無線網路技術的專利授權,但每支iPhone銷售的專利費用不得超過1美元。
蘋果及摩托羅拉預計於下周進入公平、合理與非歧視(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的專利合約審理,不過,蘋果本周指出,假使法院判定每支iPhone所必須支付的FRAND費率不超過1美元,那麼蘋果會馬上付錢以取得專利權,否則就會透過各種管道提出上訴。
摩托羅拉擁有不少攸關標準的技術專利,這類專利被要求得依照FRAND準則提供授權。蘋果表示,該公司曾多次要求為無線標準技術建立合理的FRAND費率,如果此次法院判定蘋果每個使用相關專利的產品所必須支付的FRAND費用低於或等於1美元,那麼該公司便會付錢。假設法院所判定的價格高於1美元,那麼蘋果將準備進行各種上訴,或是繼續訴訟下去。
摩托羅拉先前曾要求蘋果每支使用該公司專利的裝置必須支付2.25%的專利授權費。
專利部落格FOSS Patents創辦人Florian Mueller分析,蘋果展現了嘗試尋求解決方案的態度,批評摩托羅拉無法證明其標準專利的價值高於1美元,因而亮出自己的底牌,同時要求法院提出公平的費率。(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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