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威斯康辛州法庭周一(11/5)駁回蘋果與Google/摩托羅拉智慧型手機專利權的FRAND費用相關官司。
蘋果及摩托羅拉原本預計於本周進入公平、合理與非歧視(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的專利合約審理,該官司起因於蘋果控訴摩托羅拉索取過高的專利費用,但上周蘋果表示,假使法院判定每支iPhone所必須支付的FRAND費率不超過1美元,蘋果願意馬上付錢以取得專利權,否則就會透過各種管道提出上訴。
負責本案的威斯康辛州法官Barbara B. Crabb知悉後,認為蘋果的意思已很清楚,再開庭給個建議已沒有必要,因此於上周五做出這項決定。但蘋果仍然有權提出上訴。
對此,蘋果到目前拒絕評論。而Google/摩托羅拉發言人則表示欣慰。該公司表示,摩托羅拉向來以合理、不歧視的原則,將公司廣泛的專利授權業界。摩托羅拉補充,願意和蘋果達成協議。
近幾年,智慧型手機軟硬體大廠,包括微軟、宏達電、Google/摩托羅拉、甲骨文、三星及蘋果之間掀起專利權大戰。其中,蘋果更是四處興訟;2010年10月摩托羅拉向蘋果提出11專利無效及侵權控訴,但蘋果也不甘示弱,反控摩托羅拉侵害專利。今年九月蘋果在德國成功贏得對摩托羅拉的禁售令。此外Google/摩托羅拉也曾透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告蘋果。
蘋果和三星的專利權官司也是打得如火如荼,先後在美、韓、德及英國展開。本月初蘋果才在英國法院要求下,二度向三星針對侵權官司公開道歉。(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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