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啟事:本篇報導原文意指三星所取得的協議內容只有33個字,報導有誤。今內文已經修正。
三星上周向法院要求檢視蘋果與宏達電(HTC)的合作協議,認為該合作協議與蘋果打算禁售三星產品有高度的關聯性,法官Paul S. Grewal本周同意了三星的請求,不過,三星僅取得的是協議是不含交易金額的修正版。
蘋果今年8月在美贏得了與三星的侵權官司,並有權禁售三星多項涉及侵權的產品,法院計畫於12月6日舉行禁售公聽會。不過,蘋果在日前與宏達電簽署了10年的專利合作協議,並撤銷彼此專利訴訟,三星認定雙方的和解內容包括蘋果用來控告三星的專利,嘗試主張蘋果不得以造成無法挽救的後果為由來禁售三星產品。
法官同意了三星的請求,也允許蘋果及宏達電列出的條件:一是只有律師才能瀏覽該協議內容,二是和解金額會被移除。而蘋果及宏達電提交的修正版協議刪除了與交易金額有關的33個字。
蘋果與宏達電的和解金額被列為最高機密,曾有媒體猜測宏達電每銷售一支涉及蘋果專利的手機,就必須支付6~8美元的授權金予蘋果,但宏達電已駁斥該數字。
外界與三星都認為這份編輯後的和解內容幾乎毫無意義,使得三星再度上訴要求雙方應提供包含交易金額的和解內容,三星認為,如果相關專利的授權金額不高,代表這些功能不是那麼重要,而無法用來禁售三星裝置。(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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