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蘋果及宏達電(HTC)應三星及法院的要求提供了雙方的專利和解協議,但移除了交易價格的和解協議無法滿足三星,三星在上訴後獲得了法官Paul S. Grewal的首肯,要求蘋果及宏達電提供完整的協議內容供三星律師檢視。

三星認為,蘋果與宏達電和解的價格對於蘋果禁售三星產品有很大的關聯,因為該價格代表了消費者對蘋果所授權的功能有多大的需求,因此,不一定非得永久禁售三星的產品,也許更適合透過專利授權費來解決。

法官雖然質疑三星的說法,但仍在本周同意三星的請求,要求蘋果及宏達電提供包含價格在內的協議供三星檢視,但只有三星的律師可以存取文件內容,三星的決策者亦無權瀏覽。

根據專利部落格FOSS Patents的報導,蘋果與宏達電的協議條款中規定,若宏達電被合併,該協議便會作廢。(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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