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公佈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初步規劃,依各家業者取得頻寬限制,明年NCC可能釋出最少4張,最多8張行動寬頻業務執照,加速推動國內行動通訊朝4G發展。

NCC為明年釋照預作準備,今天(11/26)公佈了國內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初步規劃,將在明年12月底以前釋出執照,包括700MHz、900MHz與1800MHz三個頻段、共270MHz頻寬予業者,以建構包含4G在內下載速度最高達100Mbps以上的行動寬頻業務。

NCC公告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初步規劃,包括頻譜資源、單一業者可得標頻寬上下限、模組化拍賣方式、競價方式、特許費、使用權轉讓方式等12項議題,並在網站上提供諮詢文件供外界參考,同時徵詢各界意見,本週五(11/30)還將舉行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對釋照規劃看法。

其中單一業者可得標頻寬上下限部份,700MHz、900MHz與1800MHz三個頻段均以5MHz X2為基本單位拍賣。業者在單一頻段所取得頻寬不得超過該頻段的二分之一,在三個頻寬取得的總合頻寬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為確保建構至少100Mbps以上的行動寬頻業務,業者取得頻寬不可低於15MHz。

換言之,1GHz以下的700MHz、900MHz黃金頻段,在700MHz頻段部份,單一業者取得頻寬上限為20MHz,在900MHz部份取得上限為15MHz,700MHz與900MHz合計頻寬上限為25MHz。業者取得黃金頻段加上1800MHz頻段,合計頻寬不可超過35MHz,最少不得低於15MHz。

按照準備釋出的頻寬資源及業者得標頻寬上下限,NCC估計明年釋出最少4張,最多到8張行動寬頻業務執照,但實際釋照張數最終由明年拍賣結果來決定。

為讓業者彈性組合頻寬資源,並簡化縮短釋照過程,NCC規劃了兩種頻寬資源的模組化分配方式,徵詢外界對兩種模組化頻寬分配方式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為了使頻譜資源有效被利用,NCC允許得標轉讓頻率使用權,讓業者視服務需要與其他業者轉換使用權,這是自民國85年國內推動電信自由化以來,首次允許業者轉讓頻譜使用權。

另外,為確保業者行動寬頻服務品質,未來得標業者若要開台正式提供商業化服務,需設置250個100Mbps以上基地台才能開台營業;業者取得系統架設許可5年內,100Mbps以上基地台涵蓋率需達8成或1000個基地台以上,且需涵蓋營業區域內半數以上人口。

NCC徵詢各界意見將於12月10日截止,明年6月底發佈業務管理規則,7月受理申請,10月到11月間進行競價、公告得標業者名單,也就是最晚11月釋出行動寬頻業務執照,國內4G行動寬頻服務最快在明年逐步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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