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對外徵詢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規劃意見,依此修改釋照規則,將業者競標取得的頻寬上下限制放寬,最低只要取得10MHz,最高可取到45MHz,降低業者經營LTE的門檻,並可望催生出更快的行動寬頻服務。
去年11月NCC配合行政院政策,擬定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初步規劃,預計今年底釋出700MHz、900MHz與1800MHz三頻段共270MHz頻寬,將頻寬劃分27個單位拍賣,供業者未來推出4G LTE行動寬頻服務。
由於影響行動電信產業未來發展,NCC舉行對外說明初步規劃,徵詢各界意見修改釋照規劃,將採先審核、後競標方式釋照,為發揮頻譜使用效益,NCC放寬了合格競標業者取得的頻寬下限,從原來規劃的15MHz降為10MHz,業者可取得的頻寬上限也從最多取得35MHz提高到45MHz。
依照競標業者數不同可取得的頻寬上下限將有差異,若參加競標的業者在3家以下,業者可得到頻寬將介於10MHz到45MHz之間,若4家業者競標則可得到頻寬在10MHz到40MHz之間,5家以上業者競標時,頻寬介於10MHz到35MHz。
NCC參考各界意見將頻寬上下限放寬,對競標的業者而言最低取得10MHz就能經營LTE業務,有意提供更快行動上網速度的業者也有機會取得更多頻寬,用戶則可享受到更快的上網服務。
另外,700MHz將分為4個模組,以2、2、2、3個單位拍賣,900MHz則分為3個模組,以2、2 、2個單位方式拍賣,1800MHz則分為5個模組,以3、2、2、2、3方式拍賣。NCC設立底價,以多回合方式讓通過審核的業者競標,參與競標業者最低資本額需為60億元,押標金為10億元。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首次開放業者轉讓頻譜使用權,讓業者在競標後基於業務需求可以與其他得標者交換或交易頻譜,業者轉賣使用權給其他得標業者,需先建設至少250座基地台後才能向NCC提出交易申請,為了保障現有GSM業者取得原來GSM使用的頻段,GSM服務業者取得NCC同意後可以不需建設基地台下與其他業者交換。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虞孝成表示,釋照將依技術中立釋出無線頻譜資源、維持行動通信市場競爭,以及反映頻寬商用價值三項政策目標規劃釋照。NCC將在2月上旬再次舉行公開說明會,依照各方意見再次修改規劃。
為充份參考各見意見,NCC第二次公開說明會後修訂釋照辦法,3月底前將管理規則草案作預告,2個月後再依各界意見進行修正,於6月公佈修正後的管理規則,計劃在7月開始受理業者提出申請,10月到11月間競價、公告得標業者名單,最晚於12月完成釋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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