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擬訂電信法修正草案,授權政府主管機關對網路上違法或防害公序良俗之內容,可通知電信業者停止網路使用或刪除內容,外界認為與智慧局先前提出的封鎖政策有關,對此,NCC澄清兩者無關,且沒有意圖侵害網路自由。

NCC近日完成電信法修正草案,授權政府機關對違法網路內容通知電信業者配合處理。根據草案第9條,「(電信網路使用人)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經各該法律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應依各該法律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之通知,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同條規定,當使用人透過電信網路散佈的內容,妨害了公共秩序、善良風俗,電信事業在技術可行下,可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作其他處置措施。

NCC在該修文附加說明,例如在網路上販售毒品或槍枝,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違法或禁止規定內容,可依法通知電信業者配合停止使用人網路、移除內容等其他處理。

電信法草案授權主管機關通知電信業者配合,停止,或刪除網路上違法或禁止內容,雖然並沒有特別針對侵權內容,但適逢智慧局研擬要求ISP業者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剛落幕,再次引起政府擴權干涉網路的疑慮。

對於外界的疑慮,NCC澄清修法與智慧局的封鎖侵權網站無關,沒有侵犯網路自由的意圖,修法是為了使主管機關依法行使公權力時,不致因實體、虛擬環境上而有落差,故授權各主管機關得通知電信業者停止或刪除網路違法內容,不影響大多數民眾正常使用網路權益。

至於同條規定,授權電信業者停止、刪除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內容,NCC認為該項規定在於主管機關不及通知時,授權業者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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