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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共享資源;作者:HLundgaard

爭議已久的第三方支付業務開放問題終於拍板定案,行政院決定為加速第三方業務推出,短期內將依電子票證管理條例開放業者申請,未來將設立專法規範。

金管會開放銀行經營第三方支付業務,限制非銀行業者經營第三方支付業務,導致電子商務業者強烈反彈,使國內開放第三方支付服務產生不小爭議。為加速開放服務,行政院今天(8/7)定案,開放銀行、非銀行業者經營第三方支付服務。

根據行政院長江宜樺所作的決定,由金管會透過銀行公會推動金融機構「網路儲值支付帳戶」機制,讓銀行業者與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提供儲值服務;非銀行業者短期內先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經營網路儲值服務,長期將制定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專法進行管理規範。

行政院以第三方支付服務為網路儲值的一種,適用於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交易方式,得採行線上即時交易及非線上即時交易」,以此解決不適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爭議。

由於適用現行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銀行與非銀行業者可依照規定提出申請,最快在8月底就能提供第三方支付的網路儲值服務。但依規定網路儲值上限為1萬元,申請經營業者資本額需為3億元,非銀行業者若與銀行業者合作,則儲值上限最高可到20萬元。

行政院解決第三方支付法律爭議,為非銀行業者大開方便大門,據瞭解,東森得意購、中華郵政、PChome都有意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對國內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將帶來正面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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