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Google Glass還沒有很多人戴,卻已遭到美國一家餐廳明文禁示配戴。位於西雅圖國會山的一家24小時營業的餐廳Lost Lake Cafe & Lounge 最近在Facebook粉絲頁張貼公告指出,顧客在本餐廳內不得配戴Google Glass,也禁止顧客以任何其他類似科技對任何人進行錄影或拍照。如果顧客於餐廳內在未經許可下配戴Google Glass,或對他人拍照及錄影,會被要求停止或離開。

這家餐廳最近因為一名顧客不聽勸說,堅持不肯拿下Google Glass,於是要求這名「粗魯無禮」的顧客離開。

該公告並指出,如果顧客被餐廳驅離,請不要咆哮「有權配戴Google Glass」,最好閉上嘴巴儘速離去,以免場面變得很難看。這名叫Nick Starr的顧客事後也在Facebook上貼文表示,他只是和店經理爭辯這項禁令的正當性就被要求離開。

Lost Lake所有人Dave Meinert在西雅圖的另一家店5 Point則是第一家禁止配戴Google的餐廳,只是前者更明確指出,如果顧客不肯合作時店方會採取的措施。

雖然Google Glass話題十足,但是它的數項功能卻與現有法規衝突。首先,錄影功能引起了隱私爭議。另外,十月一名Google Glass用戶因配戴Google Glass開車收到違反「不得在車上安裝了駕駛看得到的螢幕」法規的罰單,創下開車戴Google Glass被開罰單的首例。(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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