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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共享資源;作者:wallyg

8名美國社會活動人士在2011年控告中國的搜尋引擎百度過濾推動民主的網路內容,並求償1600萬美元的損失。不過,美國紐約地方法院的法官Jesse Furman上周撤銷此案,並指出,百度捍衛中國政府的立場亦屬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同樣受到美國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如同第一修正案也保護原告提倡民主一樣。

這8名原告是鼓吹民主的作家或影片製作人,他們控告百度的審查機制讓民眾無法連結到他們的網頁,認為百度違反美國保障言論自由的法令,並侵犯了美國公民的權益。這是因為在美國那斯達克股市掛牌的百度雖然意在審查中國民眾至該站的搜尋結果,但也影響了從紐約或其他地方連至百度進行搜尋的使用者。

Furman認為,百度封鎖了推動民主的言論,就好像報紙或媒體控制他們的出版內容,百度的立場不過是傾向於中國政府所偏好的政治言論。因此,如果放任原告控告百度的編輯策略,將與第一修正案產生衝突。

從Furman的觀點來看,搜尋引擎也是一種媒體,就像其他媒體一樣,百度有選擇立場的自由,因此也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保障。百度的律師Carey Ramos也說,美國法院保障所有媒體的出版權利,此一權利除了適用於平面媒體,也適用於網路媒體,而且同時保護美國與中國的媒體。

不過,原告律師Stephen Preziosi並不認同法官的觀點,指出這是一個謬論。法官只是以言論自由之名允許對言論自由的壓制,搜尋引擎不應與報紙相提並論,它更像是一個應該讓任何人公開發表言論的場所。(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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