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MAX 業者向NCC提出申請,希望將 WiMAX 從 1.0升級為 WiMAx 2.1,以給予WiMAX產業發展生機。為此NCC今天(6/23)舉行公開說明會,徵詢外界對 WiMAX技術升級的相關意見。
正當國內開始進入4G LTE時代,WiMAX產業也因市場轉變面臨變革。今年3月NCC計劃釋出目前WiMAX所使用的2600MHz無線頻段,作為4G未來第二波釋照使用,提供FDD-LTE及TDD-LTE服務,引發WiMAX業者的反彈,5月NCC確定該政策方向。
由於國內6家WiMAX業者從2008年12月先後取得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特許執照(WBA,即現今的WiMAX業務),最早開台的大同電信將在今年12月執照到期,依規定需向NCC申請換發執照,新執照有效期限為6年,申請換照的同時,也申請將WiMAX從現有1.0升級到2.1。
WiMAX業者提出申請希望升級現有WiMAX技術,從現在的WiMAX 1.0(802.16e)升級為WiMAX 2.1(802.16e +TD-LTE),但依照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46條及第18條,因涉及原事業計劃書變更,且管理辦法未對業者申請變更計劃書有明確的規定,為審理WiMAX業者換照、技術升級,NCC今天舉行「無線寬頻接取業務變更技術」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包括WiMAX業者原計劃書變更、原計劃書責任如何履行、升級新技術後用戶權益如何保障,還有升級WiMAX 2.1後是否應比照現今4G相同標準(執照費)進行管理。
由於關係到國內WiMAX產業未來發展,同時牽動4G整體市場的競爭,除了全球一動、大眾電信、威達雲端、威邁思、大同電信等WiMAX業者參與,現有4G業者如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威寶、台灣之星、國碁電子,以及資通訊相關單位工研院、北市電腦公會也都派人參加。
WiMAX業者多關心WiMAX技術升級的變更計劃書,以及WiMAX升級後是否應比照4G標準管理。業者認為從WiMAX 1.0升級為2.1為技術演進升級,並非技術的重大變更,故不應要求業者提出變更計劃書申請,以保障國內WiMAX產業未來發展。
全球一動董事長何薇玲以行動寬頻促進會長身份代表發言,她認為英特爾自從2010年退出WiMAX,WiMAX市場發展急轉直下,許多WiMAX設備停產,開放WiMAX技術升級應視為相同技術升級,不應視為變更技術而要求業者提出變更計劃書申請。
威達雲端董事長賴富源則明白表示,WiMAX 1.0為舊有的技術,現今許多設備已不易採購,隨著技術演變至WiMAX 2.1,為避免讓WiMAX業者陷入進退不得的窘境,希望政府能儘快讓業者技術升級。他將WiMAX 2.1比為高鐵,不應以台鐵的標準看待高鐵。
其他業者代表支持WiMAX技術升級,質疑政府在無線寬頻接取管理辦法欠缺對變更計劃書的規定,不應要求業者提出變更計劃書,否則將限制WiMAX技術升級、發展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未來WiMAX升級仍應依照無線寬頻接取技術管理辦法管理,執照費、特許費不應視同4G的行動寬頻業務標準進行管理。
不過,中華、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等4G業者則居於相反的立場。他們認為政府應依法辦理,WiMAX業者應提出變更計劃書申請,升級為WiMAX 2.1後因接近4G LTE提供的行動寬頻服務,基於公平管理原則,執照費、特許費也應和4G看齊。
NCC表示將透過公開說明會蒐集各方的意見,作為未來政策的參考,未來主管機關的政策立場暫時沒有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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