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立信(Ericsson)與蘋果公司之間的LTE行動通訊專利授權未達成協議,兩家公司本周先後向美國法院提出訴訟,將兩年來懸而未決的專利授權爭議訴諸法律。

蘋果本周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裁定愛立信的LTE專利為無線通訊產業非必要的標準關鍵專利,同時指控愛立信要求不合理授權費用。

蘋果在向法院提出的訴訟案中表示,授權費應限制於使用該專利技術的晶片價值上,但愛立信要求按使用專利的手機或平板電腦銷售價格支付一定的比例作為授權費。蘋果要求法院裁決該專利是否為必要的標準關鍵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如果判定為SEP專利,請求法院定出合理的授權費。

愛立信隨即回應,該公司向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出申訴,請求法院判定該專利屬SEP,且符合FRAND的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

愛立信同時發出聲明指出,蘋果每台具有行動通訊功能的手機或平板電腦都使用了愛立信的技術專利,而雙方先前的授權協議已經過期,雖經過兩年的協商仍未達成共識,因此請求法院為愛立信對蘋果的專利授權費作出判決。

愛立信首席智慧財產權長Kasim Alfalahi表示,我們的目標要與蘋果達成互惠互利協議,希望延續多年的合作夥伴關係。全球技術共享不僅促成行動產業現今的發展,新進者也可快速打造成功的企業。過去三十年間愛立信努力不懈,取得技術領域的長足進展。我們認為,從那些發展中受益的公司獲取公平的補償是合情合理的。

隨著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快速成長,專利技術已成為業者間競爭的手段之一。愛立信過去在專利戰中曾與蘋果同一陣線,2011年與蘋果、微軟、Sony、EMC等聯手以45億美元標下北電超過6000項專利及專利申請案,以Rockstar的名義控告Google、HTC、三星、華為等業者侵犯其專利,直到去年方與Google達成專利侵權和解。

另外,愛立信在去年底也因為與小米公司在行動通訊網路上的專利授權未達成協議,在印度市場控告小米侵權,印度法院因此對小米手機、平板電腦頒布銷售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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