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上周四(3/19)宣布已頒發「實驗性適航證」給Amazon的一款無人機,不過,負責全球公共政策的Amazon副總裁Paul Misener本周三(3/25)在美國參議院關於無人機的聽證會上表示,由於無人機技術日新月異,取得測試許可的機種已被淘汰,Amazon不會再使用該機種進行測試。

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FAA)在今年2月公布55磅以下無人機(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UAS)使用規定草案,要求無人機必須在白天、且必須在駕駛與觀察員的視線範圍內飛行,飛行高度不得超過400英尺,接著在上周頒發「實驗性適航證」給Amazon,允許Amazon在美國測試無人機服務。

但Misener指出,FAA的無人機規定比其他國家來得嚴格,而且核准Amazon測試的時間點也比其他國家晚了半年以上,由於這段時間的無人機技術快速發展,Amazon已經打造出更先進的無人機,被FAA核准測試的機種已經淘汰,也不會再使用該機種進行測試。

事實上,在FAA宣布核准Amazon無人機測試的隔天,Amazon便已申請另一款無人機的測試,Misener則說他期待這次可以快一點拿到測試許可。

Amazon正在測試的Amazon Prime Air無人機送貨服務的飛行高度低於500英尺,總重量低於55磅,期望在30分鐘內就能將商品送達客戶,可飛行10英里以上的距離,並標榜高度自動化能力。

Misener坦承,目前並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擁有允許無人機送貨的規定,因此該公司正與各個政府單位協商無人機測試活動,同時協助相關法令的制定,此一法令必須允許無人機利用其核心技術能力—可在最少的人力與視線外飛行。然而,FAA的草案擔心的卻是缺乏來自人類的視線及閃避能力,以及地對空通訊的中斷,這兩個因素在10年前可能還是問題,但無人機自動化的感應與閃避能力,再加上內建的智慧型能力已解決了這些問題,並可減輕相關風險。

Misener提醒,在商用化無人機運作的未來規畫上美國已經落後,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國會必須介入並授權讓FAA採取必要行動,但事實上FAA已經握有足夠的法定權力,所需的只是避免讓美國進一步落後的動力。(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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