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通過決議認定戴爾(Dell)運用其影響力,影響其他業者公平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對其開罰200萬元。

這起案件的源由為公平會接獲舉報,台南市環保局辦理102年空氣品質資料庫操作平臺維護更新及整合計畫招標,最後由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得標,依約需採購SonicWall防毒軟體,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在採購SonicWall產品的過程中受到阻撓,導致得標業者無法順利購買所需產品。

戴爾是在2013年買下網路安全業者SonicWall,以結合其網路安全技術強化戴爾的安全產品。

公平會指出,SonicWall為戴爾的子公司,國內由展碁、零壹兩家代理銷售,戴爾雖不直接銷售SonicWall產品,但仍協助代理商推廣其產品,代理商也必需透過戴爾向SonicWall報備,取得授權證明書,而戴爾也具有協助SonicWall決定代理商能否以專案價格進貨、授權證明書的地位。雖然SonicWall並未在市場上佔有相當高的市佔,但因為標案合約要求採購SonicWall,故無法以其他業者產品代替。

公平會表示,中華電信在102年取得標案後,委託協力廠商採購SonicWall產品,向展碁詢問報價,但被戴爾台灣分公司要求配合不處理、不報價,中華電信協力廠商後續又向其他管道詢問,也被戴爾台灣分公司要求不要協助供貨。

業者改由國外管道取得,但也被以授權到期使產品失效,使中華電信無法完成標案驗收,也對未來其他有意競標的業者產生嚇阻效果。

公平會副主委暨發言人邱永和表示,戴爾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標案,但其協力廠商參與標案,最終沒有得標,公平會調查發現,戴爾透過相關廠商干預,阻撓得標業者取得SonicWall產品,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處罰。為公平會首次對戴爾開罰的案例。

公平會以其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款「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認定限制市場競爭,開罰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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