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6/9)通過公平交易法增訂條文,授權公平會未來設立「反托拉斯基金」,供教育市場、建立競爭法資料庫,以及民眾檢舉獎金之用。

立法委員丁守中等人所提出的增訂條文為公平交易法第47條之1,該條文授權公平會為強化市場聯合行為調查處置,基於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健全發展,可設立「反托拉斯基金」。

該基金的款項來源包括自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案件罰鍰中提撥30%、基金利息收入、預算撥款及其他收入。若以公平會每年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對業者開罰的案件數量及金額估算,反托拉斯基金的規模約在1900萬至2200萬之間。

基金用途包括用來支付檢舉民眾的獎金,還有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合作調查及交流,以及我國及國際間競爭法制研究發展、市場的教育及宣導、資料庫建置及維護、維護市場秩序必要的支出等等。

其中在檢舉獎金部份,公平會指出,市場聯合行為並不易調查,但涉及聯合行為的企業內部員工通常較容易掌握消息,因此提供檢舉獎金,以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公平交易法行為,有助於公平會調查。這也是我國首次對民眾檢舉企業聯合行為祭出獎金制度,在此之前民眾並沒有獎金,可望刺激更多檢舉案件。

公平會副主委暨發言人邱永和表示,我國修法參考了國際間法例,英國、韓國、匈牙利、巴基斯坦四個國家對民眾檢舉市場聯合行為設有檢舉獎金鼓勵,至於未來民眾檢舉可獲得獎金金額尚未確定,未來將就相關環節訂定更明確的做法,如檢舉獎金的適用範圍、檢舉人資格、發給標準、發放程序、獎金撤銷、廢止及追償、檢舉人身份保密。

立法院通過公平交易法增訂條文草案後,將待總統公佈後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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