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宣布Flash開發工具Flex SDK套件將於年底完全開放原始碼,包括ActionScript 與MXML編譯器、ActionScript 除錯器、以及組成Flex框架核心的ActionScript函式庫的Java原始碼。但不包括Flex IDE開發工具Flex Builder以及Data Service元件。

Adobe官方網站表示2007年夏天將建立Flex 3預覽版(代號Moxie)的開源專案,將每日發行SDK新版本提供下載,並開放直接存取軟體問題資料庫,提供社群直接參與Flex的開發品質控管。預計十二月底完整開放Flex SDK程式碼,如編譯器程式碼等。

Flex SDK將採取MPL (Mozilla Public License)授權,Adobe仍擁有Flex專案控管權,將持續主導Flex專案的進度和發展方向。未來使用Flex SDK開發的程式,均需依照MPL授權規定提供程式碼,但企業或開發人員可針對執行檔進行銷售或採取不同的授權形式。

臺灣Adobe 系統工程師李彥璋表示:「MPL授權除開放原始碼,同時也考慮商業應用,希望能吸引社群或企業投入,可以提供更多更好的模組。」負責Apollo計畫的Adobe資深產品經理Mike Chambers也於部落格中表示:「未來不排除Apollo比照Flex SDK的模式,開放部分程式碼。」

資深RIA講師呂維德認為此決策使Adobe立於豐富網路應用(RIA)市場的戰略制高點:「對整個產業生態會有幫助,業界可以作很多應用,Adobe從生產者轉變成品質的監督者。」但長期觀察RIA發展的RiS站長劉仲濱認為開放幅度不夠:「對使用者而言,免費的IDE工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投入。」

劉仲濱說:「Flex可以開發出高互動的商業報表,單一網頁可以放很多元素。但臺灣目前Flex應用還不多。」大買家科技資訊處長吳至偉正是考慮Flash介面的互動性,決定用Flex開發裝潢業的ERP系統,但他表示:「臺灣很難取得參考資料和技術支援,只能自己到國外部落格尋找。」臺灣Adobe行銷經理彭鳳儀表示:「Adobe已投入專屬的伺服器產品支援人力,未來會提供更多的支援。」文⊙王宏仁


MPL授權方式重要摘述

1. 程式修改後需公布原始碼、散佈程式時也必須提供原始碼。

2. 程式修改後可使用不同授權條款,也可以為程式的執行形式選擇非MPL條款來授權。

3. 修改程式需附加修改說明,只要遵守MPL義務,MPL程式碼可與其他程式碼結合後採用其他授權方式。

4. 訴訟管轄法院為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

5. 目前採用案例如Mozilla Firefox和Mozilla Thunderbird等。

資料來源:臺灣自由軟體鑄造,iThome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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