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來了,個資法從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除了規範特種個資不得利用的第6條,以及間接蒐集個資1年內告知的第54條,這兩條暫緩實施,等待修法以外,其餘條文都正式實施。未來不分產業,公家機關或是私人企業,甚至是每一個個人,也不管儲存在紙本或是電子形式的個人資料,都需受到個資法的規範。法務部也在9月26日公告了個資法施行細則,並同步於10月1日實施,沒有緩衝期。
2012-10-25
個資法施行細則中第12條明定了企業得施行的11項安全維護措施,其中第一項為「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不論是管理人員或是個資因應小組,為了因應個資法,指派相關的負責人員是企業該執行的第一步
2012-10-25
「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所代表的意思就是常聽見的個資盤點。個資盤點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必須仔細執行。若沒有徹底盤點清楚,那些沒有發現來納入管控的個資,很容易發生外洩
2012-10-25
企業因應個資法該做的維護措施3: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
企業要先找出所有個資並識別其價值,評估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分析風險發生的機率與對企業影響的程度,再依據管理高層訂定的風險接受準則(Risk Acceptable Criteria),來實施相關的處理措施降低風險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