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就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舉辦新加坡金融科技嘉年華會(11月14日-18日)之際,又宣布推出監理沙盒準則,明訂適用對象、評估標準、業者進出沙盒的細節,並給欲申請者明確的指示與範本。
新加坡在金融科技的腳步上可謂是亞洲之首,早在今年六月就推出監理沙盒機制(Regulatory Sandbox),要讓新加坡的金融機構與Fintech新創者可在沙盒內測試創新成果,並且暫時獲得法規豁免權。
「這個監理沙盒準則反應出MAS要把新加坡打造成智慧金融中心的決心。」MAS副局長羅惠燕表示,再加上Fintech嘉年華會上,新加坡不僅釋出發展Fintech具體行程、監理沙盒準則外,更與全球最大金融區塊鏈聯盟R3合作,要把新加坡金融機構背後的金流系統用區塊鏈串接,R3也決定在新加坡設下首個亞洲區塊鏈實驗室。在在顯示,新加坡正不遺餘力地推動國內Fintech的發展與創新。
臺灣由立委曾銘宗、余宛如以及許毓仁提出的3個版本的監理沙盒修法案,目前都通過一讀,正在進行預算的審核。而這份新加坡最新出爐的監理沙盒準則,也可做為臺灣在制定監理沙盒機制時的參考。
強調創新的價值,申請者必須提出原創點子
為了讓新加坡成為一個創新普及、科技的價值得以被突顯、效率增加以及有更好風險管理的智慧金融中心,MAS表示,他們有責任創造機會來服務每一個新加坡居民。
尤其現在Fintech的各種創新產品/服務如雨後春筍般冒出,業者卻沒有一個好的實驗場景,也無法確知是否符合法律規範,因此MAS推出監理沙盒,讓金融機構、Fintech業者、提供Fintech相關服務的專業機構以及其他申請者,可以提出申請進入監理沙盒,進行金融產品/服務的小規模測試,藉由這種方式來縮減研發的成本與風險。而且,申請者在沙盒的時間裡可享有部分法規的豁免權。
準則中也強調,提出的金融產品/服務不可以是已存在新加坡的產品,必須要是原創的點子。否則就必須提出現有的產品/服務用了什麼新的科技,或者舊科技有什麼新的應用。
申請者必須把結果貢獻給新加坡
除了剛才強調的必需是原創的點子外,申請者也必須要闡明產品/服務目前會帶來什麼樣的問題,並佐證對消費者及產業有什麼樣的好處。
此外,申請者也要展現出了沙盒後,推展產品/服務的能力與野心。如果產品最終無法在新加坡推出,申請者就必須要想其它辦法來回饋新加坡,例如,繼續在新加坡致力於金融研發等。
申請者在實驗過程中,要明訂實驗的界線。也必須按照進度,隨時將階段性成果回報給MAS。
申請者也要隨時進行風險管控,如果在初步階段的測試中發現風險就必須要想辦法降低風險,或者詳述產品/服務策略的轉變。否則MAS也可視測試情況結束監理沙盒。
MAS提供了具體的監理沙盒時程,讓申請者有所依循
為了讓提出申請者可以清楚明瞭整個流程,MAS的準則中將審核流程、所需時間都清楚公布,讓申請者有所遵循。
以延長時限為例,若進入沙盒後,想要申請時間延長,必須要在原定時間結束前1個月提出,並且要有充分的理由。準則中也給出一些可能的理由供申請者參考,如:在收到消費者的回饋後,必須修正錯誤;或者需要更長的時間才夠發展出符合法律規範的產品/服務等。
MAS在監理沙盒準則中,提供一個清楚的時程圖。申請者可以清楚知道自己的申請正在哪個階段。
根據準則中提供的時程表,申請者進入沙盒前後可分為三階段:申請階段、評估階段以及實驗階段。
申請者提出申請後,MAS要在21天內盡可能給申請者回復他潛在的「適合程度」,並協助申請者進行規劃與計畫調整等。
在評估階段時,MAS會根據申請者所繳交的文件,視文件的完整性、複雜度以及涉及的法律規範等,批准是否進入監理沙盒。也因為監理沙盒其實是帶著探索的性質,因此在跟MAS討論後,申請者可以重繳文件,例如將實驗界線訂得更清楚。若申請被退件,申請者也可以在條件都充足後,再次申請。
最後,在步出監理沙盒後,申請者就必須面對完整的法律規範了,沒有豁免。而且必須要清楚告知消費者產品/服務之前是在監理沙盒中進行,並且揭露重要的可能風險,申請者必須盡力維持消費者知的權力。
為了透明化以及提供消費者完整的資訊,監理沙盒的全部資訊,包括申請者的名稱、進入沙盒的起訖日,全部都會詔告在MAS的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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