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示意圖(圖片來源/Fedex)

上周基於華為禁令而拒送包裹到美國的聯邦快遞(Fedex),周二狀告美國商務部的規定不但違反憲法,且增加該公司的作業負擔。

聯邦快遞向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控告美國商務部,包括商務部長Wilbur Ross及助理部長Nazak Nikakhtar透過「出口管理規則(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EAR)對該公司強制限制作業。聯邦快遞認為EAR規定下,承運業可能在不知情情況下運送了EAR禁止的物件而受罰,已經違反美國憲法保障的權利,希望法院禁止美國商務部停止對其實施EAR。

聯邦快遞指稱,EAR要求承運業必須了解經手的運送物來源及科技成份,以及這些東西是否符合EAR,對聯邦快遞等承運業造成極大負擔。

這家國際貨運公司指出,作為一個守法的公司,聯邦快遞絕對支持美國出口管制法規,內部也投資巨額強化內部出口控管以符合法規,但是按照現行作法,EAR形同要求聯邦快遞監看每日輸送高達數百萬的物品。聯邦快遞是運輸公司,不是執法機關。

聯邦快遞執行長Fred Smith接受Fox News訪問時說,根據規定,若該公司運送了被列入禁止出口的貨品,每件要罰25萬美元,該公司每天運送達1,500萬件的貨品,根本不可能一件件去查。

聯邦快遞此舉發生不到一個星期前,該公司被懷疑拒送華為手機。媒體PCMag英國倫敦分部將該公司持有的Huawei P30 Pro以快遞寄到紐約總公司,不料數天後,包裹最後卻遭退回PCMag倫敦分公司,上面貼著「由於美國政府和華為及中國政府間的問題,包裹被聯邦快遞退回。」聯邦快遞稱此為作業疏失。

聯邦快遞重申接受並遞送所有華為產品,除了目的地為華為列入實體名單的訂單外。該公司還說貼在包裹上的標籤並非由聯邦快遞產生。除了上周一事,聯邦快遞五月間曾將華為日本寄到中國分公司的包裹轉寄到美國。

Smith指出,華為事件突顯法規問題所在,也造成烏龍事件而導致公司名譽受損。不過商務部長Ross也回應,聯邦快遞曲解了法令要求,法令只要求貨運業者不能明知故犯運送在出口管制之列的貨品,並沒有要求貨運業者扮演警察,或監控每個包裹內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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