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在今年9月底,正式啟動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的試驗計劃,計畫時程預定為2年,並將滾動式檢討期程的調整。(攝影/李靜宜)

中央銀行業務局副局長謝鳳瑛在10月20日的一場區塊鏈論壇上,揭露了我國中央銀行研究央行數位通貨(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的最新進展。

去年6月,央行成立CBDC研究計畫專案小組,並分階段進行CBDC相關研究與試驗計畫。並在今年3月,完成第一階段批發型CBDC可行性技術的研究,謝鳳瑛提到,央行發現批發型CBDC有其侷限性,所以,已在今年9月底,正式啟動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的試驗計劃,計畫時程預定為2年。

她也進一步解釋兩者的差別,批發型CBDC比較是在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移轉,通用型CBDC則是能走到民間,每位消費者都能使用CBDC,就像現金一樣。

謝鳳瑛表示,考量到分散式帳本(DLT)有侷限性的問題,目前,央行CBDC規畫採用的架構是中心化系統,並運用分散式帳本保存交易資料,以強化系統強韌性。而核心帳本則由央行維護,當某個核心帳本當掉之後,還是可以保有營運不中斷。她提到,所以,核心帳本會是多節點的分散式帳本,而交易應用狀況就是採取中心化架構處理。

此外,央行CBDC是採用雙層式架構(two-tier structure),由央行發行CBDC,透過中介機構提供給使用者。作法上,中介機構透過API介接核心帳本,負責KYC等使用者錢包開立作業,並可自行發展各種創新支付服務。使用者的部分,包括個人與企業,則透過中介機構提供的各種支付介面,比如手機App,將CBDC應用在各種支付場景。

但,為何央行不採取單層式架構,讓使用者直接在央行開立錢包?謝鳳瑛解釋,金融穩定非常重要,為了避免反金融中介,以及引起後續許多貨幣政策執行上的負面效益。所以,現在先進國家如瑞典,以及技術領先的中國等,大多採取雙層式架構,而非單層式架構。

央行發行的CBDC得透過中介機構提供給使用者,謝鳳瑛更揭露,未來,中介機構包括了銀行與非銀行這2種中介機構,希望不管是銀行還是非銀行的科技業者,都能站在同一基礎,進行公平競爭。甚至,將來中介機構間可以做到點對點(P2P)的移轉,無需透過中間的處理。同時,使用者之間也可做到直接P2P的移轉。

謝鳳瑛認為,很多東西提到資產代幣化,可是資產代幣化後一定需要金融的處理機制,所以,「CBDC將是未來的趨勢。」不過,倘若要發行我國的CBDC,央行認為,必須比現行的電子支付更有優勢,在設計通用型CBDC時,也必須比現金更有優勢,才能具備鼓勵消費者使用的誘因。

為了保有現金優勢,設計上,央行考量了4點。首先,謝鳳瑛指出,要允許任何人開立CBDC數位錢包使用,以達到普惠金融。第二點,為了保護使用者隱私,匿名程度得依照交易金額與錢包等級有所區別,她提到,使用者還是需符合KYC與AML等身分認證要求,不過,央行將有分級管理制度,在某些交易限額以下,可以做完全的匿名,而在某交易限額以上,就需有記名要求,而記名要求,也會跟依據交易限額高低,有不同的身份認證分級管理。第三點是,需提供7X24全天候服務,讓使用者隨時可用。最後是,是能夠做到支援離線,不過,可能需限制交易金額以確保安全。

此外,央行在設計CBDC,也想補充現行現金做不到的事情,而這就得需善用數位科技。謝鳳瑛表示,將計劃設計遺失處理的機制,從電子錢包確認該用戶擁有的錢,以彌補目前現金遺失無法尋回的狀況。此外,也會添加可支援利息設計的功能。另一個是要因應未來數位支付需求,做到支付互通性,解決支付體系碎片化的情況。未來,央行也想結合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她提到,許多業者有結合金流加物流,金流加商業流,在金流加數位資產,未來或許能透過智能合約進行交割。

謝鳳瑛也提到CBDC與穩定幣(Stable Coin)在使用場域的差異,她表示,CBDC就是法償貨幣的數位化,原則上具有貨幣的功能,是支付的媒介,也是記帳的單位,可以作為價值儲藏的工具。相對於穩定幣,則主要是在交易平臺做虛擬資產交易。

謝鳳瑛觀察,穩定幣要做境內的支付工具,以臺灣來說利基不大,所以,往全球穩定幣邁進,是較好的利基,比如Libra。既然要走全球的路線,原則上就要有國際一致的監管標準,避免監管套利。因次,隸屬於G20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將聯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World Bank)、國際清算銀行(BIS),共同進行穩定幣的法規架構研究,預定2022年完成。

同時,該國際組織也會著手制定CBDC的官方準則與規範,以利各國主權貨幣在全球金融系統使用。謝鳳瑛也認為,未來央行若發行CBDC,不會只走當地,因為數位化就代表沒有國界的限制,所以,未來臺灣若發行數位新臺幣,也可以走向全球。不過,這也需待全球官方的標準規範釋出。⊙李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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