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月21日上午8時將開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在國內使用,除了原有的醫院、長照之外,指揮中心要求八大行業等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民眾或服務人員都應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紀錄,例如疫苗接種卡(小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是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指揮中心去年底先開放民眾下載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強調可介接歐盟數位健康證明及GDPR個資保護規範,讓需要出國的民眾可下載,在歐盟地區或同樣遵循歐盟規範的其他國家地區旅遊時使用。
而1/21早上8點開放下載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主要是供國內使用,強調三大功能,所有國內接種疫苗的民眾都可使用、使用符合歐盟規範的查驗程式,可驗證EUDCC 60個國家地區的證明、可以具實名制的App作為載具。
值得注意的是,為更新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功能,數位證明的申辦簽發平臺將在1/20的下午5時至1/21的上午8時暫停申辦,急需出國下載數位證明的民眾,需提前下載。
民眾可使用電腦或手機至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簽發平臺(https://dvc.mohw.gov.tw)申請,先進行身分驗證,可選擇三種身分驗證方式,第一種是以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完成驗證,第二種是以FIDO完成驗證,第三則是使用自然人憑證。外籍人士也有三種身分驗證方式可選用,第一種是使用統一證號+健保卡號進行驗證,第二是以統一證號+入出境證號,第三種是統一證號+護照號碼。
完成身分驗證後,可選擇申請「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不論哪種證明,下載的檔案格式為PDF,可儲存在電腦或手機、平板電腦,或是另行列印為紙本證明,或是前往超商列印紙本證明。
另外,指揮中心也宣布已準備API,讓其他具有實名制的App介接,在民眾的同意之下取得數位證明,以第三方App作為數位證明的載具,第三方App開發者或管理者需向指揮中心申請,並遵守個資法或GDPR規範、身分驗證不得低於數位證明的申辦平臺,App後臺不能保留數位證明。
基於查驗數位證明需要,指揮中心同步開放商家或場所管理者使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查驗程式,採網頁形式(https://dvc.mohw.gov.tw/verifier-web),免安裝,強調使用該網頁查驗不會保留民眾個資,且符合歐盟GDPR規定。需注意的是,使用查驗程式網頁,需同意隱私權聲明、授權相機使用權限才能使用。
商家或場所管理者使用查驗程式掃描民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QR Code,顯示查驗的結果共有綠、黃、紅三種顏色,綠色代表通過、紅色或打叉代表不通過,黃色或三角驚嘆號則表示待確認,包括施打疫苗不完整、效期不符或使用未符臺灣認可的疫苗或檢驗。指揮中心表示,查驗數位證明僅查驗健康狀態,至於是否本人持有該數位證明,如要嚴格查驗該證明是否為本人所有,建議可搭配其他身分證件。
綠色代表通過,包括施打疫苗證明、檢疫證明或康復證明:
查驗結果為紅色代表不通過,黃色則代表待確定:
指揮中心強調多元的證明方式,除了數位疫苗證明,民眾也能使用紙本的疫苗接種卡小黃卡,或是數位的健康存摺:
八大場所需查證數位證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查驗並不只有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民眾也可使用小黃卡、健保快易通App等其他方式作為證明。目前要求查驗的場所,除了醫院、長照機構之外,八大行業等部分娛樂場所的服務人員、進出民眾也應出示。
至於新北市長候友宜對外表示,為維護學校安全,可查驗進出民眾疫苗施打或病毒檢測證明,對此,陳時中並不反對,尊重各地方政府決定,但為避免造成民眾不便,他認為不宜大規模查驗,不贊成多家業者間的聯合查驗行為,但個別業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查驗。
除了中央政府要求醫院、長照、八大行業應查驗之外,縣市地方政府可能另行規定需要查驗的行業或特定場所,業者為加強防疫安全,也可能自主要求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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