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上網率達8成4,其中行動寬頻普及率81.47%,首次超越固網寬頻使用率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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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NIC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發表2022台灣網路報告,指出18歲以上、近三個月有上網經驗的民眾,比率達84.3%,行動寬頻普及率(81%)已超越固網寬頻普及率(61%)。民眾獲得新聞的來源,儘管從單一管道來看,近4成民眾從電視獲得新聞內容,但從整體來看,超過半數民眾透過搜尋引擎、社群等數位平臺獲得新聞,超越新聞媒體。

未上網以高齡居多

這份報告是由中研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執行,在今年2月至3月期間,以電話訪問國內18歲以上民眾,訪問約2,228位民眾。研究顯示,近三個月有上網經驗的民眾比率達84.3%,雖然較兩年前的比率略為提升,但從2015年開始,上網比率即在8成到9成之間上下起伏變化,始終未突破9成。

進一步分析各年齡層民眾的上網比率,發現未上網的原因和世代有關,上網比率較低的年齡,以60到69歲之間,70歲及以上居多,由於網際網路的出現,錯過該世代學習階段,因此相較其他世代上網比率來得低。未上網者,詢問不上網的原因,包括沒有需要、年齡太大、沒有設備、沒有興趣、對電腦恐懼。

由於超過9成沒有意願學習,超過5成無人協助,因此為縮減世代造成的數位落差,報告也建議可從增加「數位幫手」,協助這群人使用數位服務,此外,新服務不能只有數位管道,也應同時從傳統管道來提供服務。

行動寬頻普及率超越固網寬頻,5G上網普及率近2成

進一步看民眾上網的方式,行動寬頻的普及率首次超越固網寬頻,國內行動上網普及率從2011年只有13%,一路成長到2022年的81.47%,相反地,固網寬頻普及率過去10年都相當穩定,普及率在8到9成間上下起伏,但特別的是在2022年跌至65%。此一現象也出現唯行動上網族群,也就是沒有使用固網寬頻服務,只使用行動上網的使用者,唯行動上網的比例達到18.72%。

該調查也指出,國內5G上網普及率,從2020年調查(當年調查以12歲以上民眾為對象)的2.26%,成長到2022年調查(最新調查以18歲以上民眾)的18.98%,若以所有行動寬頻用戶來看,使用5G比例更達到23.29%,近四分之一採用。探究未採用5G的原因,有意願申辦5G者,多為合約尚未到期,至於沒有意願申辦的人,理由以費用太高為主。

行動支付及串流影音服務成長快速

就民眾使用的網路應用服務來看,透過網路購買商品、觀看免費影音是國人較常使用的服務,其中觀看免費影音的比例高達72.82%,顯示娛樂為民眾重要網路應用。值得一提的是,行動支付快速成長,從2020年的使用率21.64%,提高到2022年的34.27%,增幅為調查的11項網路應用服務中居第一名。另外,加密貨幣也納入調查的網路應用服務之一,使用比率為2.01%。

上網人口中約6成使用臉書,逾9成使用Line

針對社群媒體、即時通訊服務作調查,以台灣所有人口為例,7成使用社群媒體,若以上網者來看,臉書使用比率達61.22%,其次是Instagram(17.17%),第3名是抖音(2.19%),其他依序為PTT、Dcard。

調查結果顯示,社群媒體出現遷徙現象,年輕用戶從臉書出走,改投入Instagram的現象,臉書用戶集中在30到59歲的族群,Instagram的使用者集中於18到29歲者。

至於即時通訊軟體,所有人口中,8成3的民眾使用即時通訊軟體,若以上網人口來看,Line以94.48%穩居第一,幾乎佔據整個市場,其次是FB Messenger、微信、Facetime、WhatsApp等。

語音助理為使用最高的AI應用

隨著人工智慧的應用逐漸普及,調查顯示52.48%民眾在一個月內曾使用過至少一項人工智慧產品及服務,其中數位語音助理使用率達42.75%,是使用比率最高的AI應用,高於聊天機器人、智慧手環或手錶、AI股票基金軟體。但是民眾對AI能保障人身或財物安全則有保留,雖然認同AI能保障者的比例為38.49%,但不信任的比例達43.47%。

半數以上民眾從數位平臺獲得新聞內容

在網路時代,數位平臺的影響力反映在新聞內容的取得來源。從個別的管道來看,電視仍是民眾獲得新聞內容最多使用的管道,比例為38.25%,搜尋引擎(19.15%)位居第2名,社群媒體(14.13%)居第3名,新聞媒體網站或應用程式為4.79%、報紙雜誌為1.77%。

但若以新聞產製與否,將所有管道分為數位平臺及新聞媒體,搜尋引擎、社群媒體、即時通訊、YouTube等數位平臺加總合計佔52.49%,超過電視、新聞媒體網站及應用程式、報紙與雜誌、廣播等新聞媒體合計的45.24%。

近年來新聞媒體嚐試付費訂閱模式,研究發現網路新聞付費比例只有1.42%,顯示新聞媒體轉型朝向付費訂閱模式,採用付費訂閱的比例相當低,媒體在轉型上仍有挑戰。

針對大型數位平臺對新聞媒體的影響,先前澳洲、歐洲國家試圖促使大型數位平臺業者付費給新聞媒體的新聞媒體議價議模式,調查也發現4成3的民眾支持數位平臺付費給新聞媒體,反對者則為3成6。該報告認為,臺灣也應跟隨其他國家推動新聞議價法。

另外,鑑於大型數位平臺的影響力不容忽視,調查顯示54.32%認同數位平臺應受政府規範,但不能侵犯言論自由,26.64%的人不同意。至於民眾使用新聞,衍生出是否能辨別假新聞的問題,該調查進一步詢問上網的受訪者,是否有信心能查詢新聞的真假,有信心的比例為48.94%,只略高於沒有信心的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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