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修正發布「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放寬了多項網路投保規定,包括開放團體保險要保單位能以數位形式申辦網路保險服務、放寬旅平險等周邊險種,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的網路投保限制、開放保險業在自家官網銷售重大疾病保險、辦理定額型健康保險網路投保業務、開放使用票劵或會員點數折抵部分保險費,還有在特定條件下免除抽樣電話訪問工作等規定。

過往在家庭旅遊情境中,家屬要為子女投保旅遊相關保險商品,只能以自然人憑證方式證明被保險人的意思表示。這次修正則放寬了部分限制。當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不同人,且符合二等親之內或有扶養義務及生活關係者,例如,父母為子女投保旅遊相關保險商品時,可使用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金融行動身分識別(金融Fast-ID)或數位憑證等方式完成身分確認及意思表示。

不過,考量到7歲以上被保險人可能不具備手機門號,無法使用行動身份識別或金融Fast-ID,保險局也開放當被保險人為7歲以上未成年子女,要保人可以透過上傳被保險人的身分證明和投保意願簽名,完成身份確認和意思表示。

另外一個修正重點,是開放保險業者能在自家官網上銷售重大疾病保險。過往民眾若要網路投保重大疾病保險,僅能透過主管機關指定的平臺,來向保險公司購買商品。這次修正則放寬了重大疾病保險的銷售通路,讓保險業者也可以在自家官網上販售重大疾病保險商品。同時,保險局也開放業者辦理定額型健康保險的網路投保業務。

第三項修正重點,是開放保險業者使用票券或會員點數折抵部分保險費。這項修正,源自於去年國泰產險的異業合作試辦案。在那項試辦案中,民眾只需在國泰產險會員中心完成綁定,就能在繳交汽車險和旅遊險保費時,使用小樹點折抵費用。同時,國泰產險也與PayEasy合作,讓與PayEasy合作的企業員工可採用保險票券來折抵保費。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表示,依據這項試辦案成果,他們修正了這項規定,增列保險業者能讓消費者使用票券或會員點數折抵保險費。但是,業者還是需要建立查驗機制,例如綁定點數業者的會員帳號、驗證票券所屬會員編號等查驗方式,來確保保險費有如數收取。

最後,保險局也放寬了抽樣電訪工作的規定。若要保人是以生物辨識、Mobile ID、金融Fast-ID或數位憑證等驗證強度較高的方式完成投保,就能免除抽樣電訪。但是,若保險業者在辦理網路投保或網路保險服務的身份驗證作業發生缺失,在改善缺失前,不適用這項免除規定。

不過,在放寬多項規定的同時,保險局也新增了一項條文,明定保險業者要依據網路保險服務事項的風險等級,選擇信賴等級相當的身份驗證機制,例如,將影響保護權益的保險服務事項列為高風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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