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任何「文件」,如商業或保險契約、商務書信、備忘錄、廣告文宣、產品說明書等等,不管是簽署人或擬定者,都必須分外注意其措詞和各種細節。比如說,軟硬體廠商可別在文宣中吹噓自己的產品「明天一樣好」、「永遠好用」,這些字眼可能會讓消費者把你一直告到明天的明天。
太穎國際法律事務所今天(2/1)與康佛倫斯國際會議機構(IIC)聯合舉辦了一場「Y2K法律對戰方案與技巧」研討會。顧名思義,這場研討會主要針對的是全國大中小企業該如何因應Y2K問題所可能衍生的法律問題,仔細叮嚀企業該如何注意Y2K這隻「年獸」;全場均著重於實務面的分析。
該研討會的豐富內容不僅對於報名參加的企業有極大實質上的意義,對於一般大眾來說,會中也有諸多應該注意、相當重要的提醒。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任何「文件」,如商業或保險契約、商務書信、備忘錄、廣告文宣、產品說明書等等,不管是簽署人或擬定者,都必須分外注意其措詞和各種細節,以免留下「把柄」日後訴訟纏身,或是導至自身利益的損失。
太穎事務所律師黃嘉珍指出,企業因為Y2K而可能產生的相關責任,包括資訊廠商的責任,因應Y2K所牽涉到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企業與協力廠商間的契約責任,侵權行為責任,消費者保護與企業責任,企業應揭露Y2K資訊的義務,公司負責人的相關責任等重要面相。
舉例來說,資訊廠商必須注意的有產品的瑕疵擔保這方面的問題。Y2K 到底算不算產品的瑕疵?怎麼判斷?可以因為產品的生命週期已到(離2000年以前很久產品就問世了)而聲稱廠商不必負責嗎?這些都是除了會嚴重影響到一般企業權益的問題外,對於個人電腦使用者來說,也是值得玩味,加以注意的事項。
在契約方面,企業必須注意與協力廠商間的契約責任,以免在協力廠商萬一無法安度Y2K危機而造成雙方合作關係遭到嚴重考驗時,不至於造成太大的損失。消費者這一方面,則必須多注意所購買各種資訊、家電、任何可能與Y2K有關之產品的購買契約,也就是多半為「定型化契約」,在安裝一個軟體時會先提醒你按下同意鍵才能繼續安裝的那一種;審查其中是否把Y2K寫成「除外責任」,宣稱廠商方面不負責因Y2K相關問題造成的損害。
黃嘉珍並提及保險契約。目前全球產險業傾向於不把Y2K問題視為「不可抗拒之意外」,而是可以預知、因而可以預防的事件,因此不打算接受Y2K保險。但是在消費者這一方也有應該要求保險公司的,也就是他們本身是否已經解決其企業內資訊系統的Y2K問題?否則若是其保費計算、理賠計算、保單價值、滿期金、紅利業務等因Y2K臭蟲發作而產生錯誤,那少不得吃虧將的是消費者(保戶)。
太穎事務所律師謝穎昇則舉出目前為止在美國發生過的所有Y2K相關訴訟案件,供與會者參考。美國的第一件Y2K訴訟案發生於1997年8月4日,是一家蔬果超市控告收銀機系統製造商的產品,因為無法辨識有效期限在西元2000年以後的信用卡,而造成該超市收銀機系統屢屢當機。結果是收銀機系統製造商賠償了25萬美元了事。
美國的第二件案子是知名防毒軟體公司Symantec(賽門鐵克)於1998 年2月19日遭軟體使用者控告,指出其4.0版以前的防毒軟體無法辨識和處理2000年以後的日期,而Symantec卻要求使用者必須要付費才能升級到Y2K ready的新版本。不過此案到目前為止仍在審理中。
這件案子非常「經典」,因為Symantec在其防毒軟體產品的手冊中寫了「至少,您只要安裝Norton AntiVirus一次,就可以永遠不用再擔心病毒的入侵」以及「Noton AntiVirus不論在今天或是明天,都是你能買到的最佳防毒軟體」這樣的字眼。由於意涉「未來」、「永遠」,因此顯得Symantec似乎表達了願意在「軟體上市以後的任何時候」,都負責讓他們的產品能抵禦任何病毒;而且也保證了他們的產品「任何時候」都應當能正常運作。
此一訴訟案目前仍無結論,不過倒造就了Symantec公司老闆的一句名言:「不要擔心事實,只管去告就是了。」這句話反應出許多資訊廠商面對產品因Y2K瑕疵而頻頻有挨告危險時的無奈。
全美迄今共有12件Y2K事件的33次訴訟案走上法院,其中一個明顯的情勢就是集體訴訟的形態很多,也就是自認受害的消費者集體控告某一廠商。例如一個知名的個人理財軟體「Quickens」在加州和紐約反覆上了六次法院,最終是以「消費者這一方尚無損失產生」而不予起訴。另外,一些國際知名的軟硬體廠商如IBM、微軟也都在被告之列,微軟是因其軟體開發工具的問題挨告,IBM是因其為診所搭配的軟硬體有Y2K臭蟲而挨告。
黃嘉珍與謝穎昇兩位是「千禧年的法律解讀」一書的作者,兩人對Y2K 在法律上可能引發的問題瞭如指掌,該書也因而深具參考價值。
今天參加研討會的包括電信業電信總局、遠傳、泛亞;金融業中信銀、華信商銀、聯合信用卡中心;半導體業台積電;政府機構資策會、台灣省衛生處、台電、台糖、中油、中鋼;資訊業IBM、仁寶電腦等各行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