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軟體採購制度出現大變革,從以往由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政府部門軟體採購方式,改由經濟部工業局成立「軟體採購辦公室」全權負責,這個部門也會引進雲端服務,作為政府採購採購的選項,而可能雲端化的軟體類型包括:電子郵件、資安和電子公文等3類。
經濟部工業局電子資訊組組長兼任軟體採購辦公室主任羅達生表示,以往臺銀一年只舉辦1次共同供應契約的軟體上架,該辦公室成立後,將改為每季1次,到了2015年,軟體採購辦公室正式提供軟體功能檢測後,也會以功能規格採購取代原本的指定產品採購。
提供軟體產品檢測,提供符合功能所需的軟體
過去長期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委由臺灣銀行舉辦的共同供應契約的軟體採購,在2013年因為出現多起軟體廢標事件,導致許多政府機關的軟體採購需求迄今未被滿足。回頭檢視過往的採購可以發現,共同供應契約除了軟體的價格無法反應軟體合理價格外,也因為無法對軟體進行測試,只能參考廠商提供的功能說明,卻無法證明功能的優劣,也使得政府常常會採購到不敷所需的軟體。
因此,行政院國家資通訊發展推動小組(NICI)下設「採購政策指導小組」負責研擬政府採購的方針,並委由工業局成立「軟體採購辦公室」,除了提供上架的軟體產品能夠符合政府部門的需求,也能顧及業者的生存,並納入專家學者和各個需求機關代表,讓整個軟體採購同時兼顧使用者需求和軟體產業發展。
在籌組軟體採購辦公室時,就希望透過技術面、產品面和市場面等三個面向,來解決以往政府軟體採購面臨的問題。例如,技術面可以透過軟體檢測功能改善以往無法驗證產品功能的疑慮;產品面可以避免大廠削價競爭,小廠難以抗衡;市場面則面臨臺灣軟體受限於技術能力不足,難以外銷海外市場。
軟體採購辦公室也下設訂價暨規格審查會,負責產品訂價及規格審查工作,其中,羅達生表示,工業局也會委由雲端開發測試平臺進行軟體功能測試,未來將可拓及到其他第三方單位,例如工研院、資策會、SGS等。羅達生表示,預計2015年將針對上架的軟體產品進行功能檢測,屆時軟體採購新制,將以「功能規格採購」為招標的標準,以取代原先的「指定產品採購」。
軟體採購從一年1次增加為一年4次
根據工業局統計,臺銀過往一年軟體開標的金額大約30億元,但2013年歷經多次的軟體廢標,導致許多政府部門軟體採購需求無法被滿足。目前大概有三分之一的軟體採購還沒有完成,金額大約有10億元左右。
擔任行政院軟體採購政策指導小組召集人李雪津表示,政府採購必須在今年11月底完成,所以在今年6月,行政院NICI指定原本負責雲端採購的工業局也同時負責相關的軟體採購事宜。李雪津說:「透過由工業局負責軟體採購事宜,軟體開標上架的時間點,便從臺銀時代的一年1次,增加為每季1次。」
不過,李雪津指出,在2013年有三分之一的軟體採購需求是對微軟相關軟體,今年下半年軟體採購需求統計,也有高達46%是對微軟。所以,她說:「未來政府預計將這類大宗的軟體採購需求獨立,由政府和軟體原廠進行政府部門統包的軟體議價,不再混在一般的軟體採購需求中。」
軟體底價制定應該公開、合理化
由18個縣市電腦公會組成的臺灣科技產業聯盟副理事長,也同時是桃園縣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展彥表示,以往臺銀舉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的標案時,最為人詬病的就是軟體底價的制定不合理,剝削第一線業者的生存。
他指出,底價的制定分成2類,一種是如果大型網路購物中心(例如網路家庭)有提供該產品,則是售價打8折作為產品底價;另外則是由原廠提供相關產品價格,但這個價格並無法反應業者從安裝到5年維護合約的合理性,只會讓第一線廠商無法生存。
舉例而言,經銷商協助公部門安裝一臺電腦中的某個應用軟體,包含軟體安裝費用以及5年到場維護合約,經銷商大概賺200~500元;相較於臺銀不管底價制定多少,每次都可以成功收取2%的服務費,反觀第一線服務的業者,根本難以生存。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理事長邱月香也希望,軟體採購辦公室未來上架各種軟體產品前,可以做到公正、公平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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