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工作,最常做的事情之一,是邀請各方賢達到學校來演講,分享他們在實務業界的工作經驗。

請人家來演講,當然免不了要給演講費或是車馬費,這是基本的禮貌。但是這些業界的友人多數也都清楚,學校這種組織,花不起大錢,演講費多半只是聊表心意,會答應來演講,也大多是抱持著「社會服務」或是「友情贊助」的心情前來。

但是事情總是有例外。幾年前,我還在另外一所學校任教的時候,我們的系主任希望我能代為邀請一位講者到學校來演講。這位朋友很爽快地答應了,但是當我們的助教和他聯絡,討論演講的細節和交通安排等問題時,他直接了當地表明了他要求的演講費用。以業界的平均標準和他的江湖地位來看,他開口的數字其實合情合理。只不過,一來學校對於演講費用的給付通常有明確的上限,二來我們的確也沒有那麼多經費來付這樣的演講費。

如果這是一般商場上的活動,「價格」談不攏,那麼事情應該就到此為止,也不會有什麼爭議,就跟明星代言喊價太高,就換個便宜一點的是一模一樣的道理。不過當年我們的主任並不做此想,他跟我抱怨,我們邀請的講者應該「體諒」這是教育單位,不應該用他的一般市場行情來看待學校的演講。

後來又發生了另外一個事件是,我們系裡的畢業製作課程,有學生對於程式撰寫較不熟悉,因而求教於已經畢業的學長。這位學長的確幫學弟妹解決了問題,但是卻傳出這位學長其實是拿錢辦事的風聲。這事也引來了當年我的一位同事痛批,他認為,系友和學弟妹之間就如同一個「大家庭」,豈可有錢拿才願意幫忙?

這兩件事早已事隔多年,但是我卻仍記憶猶新,原因在於,這事勾引起我的好奇心──人該不該為自己(的勞動)定價呢?在我們的社會中,似乎兩種情況都很常見,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的顧問諮詢費用,水電工、清潔工、網頁製作的勞務費用等等,大體上我們都可以大大方方地為自己所提供的服務定個價。但是另一方面,比方說你受邀演講、為媒體寫篇稿子或是開個專欄、幫人介紹說媒(職業性的那種)、為一本書寫個序等等,多數人大概都不好意思開口為自己定個價,委託人多半也不會事先告訴你究竟酬勞若干,而且,你一旦為自己「定價」了,三不五時,搞不好你就會換來我前面說的「太現實」的評語。

那麼,這兩者之間的差異究竟在什麼地方呢?為何我們的社會對這兩類的活動有截然不同的認知和處理方式呢?在我看來,人是否會為自己定價,牽涉到人們的自我定位問題,而這反映出,在我們的集體潛意識當中,傾向認為市場的價格機制會將人給「化約」了。你一旦要求稿費一個字十塊錢,似乎你的文章的價值,就以每字十元被「蓋棺論定」了,再無「超越性」價值可言,演講、作媒、寫序也是一樣的道理。我的同事的怒氣,也可以理解為竟然有人毫不在意超越性價值(比方說,提攜莘莘學子)的追求。

對於多數讀者而言,我倒想倒過來提問,為何我們最習以為常的交易機制,竟已變得毫無超越性價值可言,我們生活與生命中的意義,又該往何處追尋呢?

專欄作者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