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個資法要在10月上路,只剩下不到2個月了,雖然時間已經很緊迫,但多數企業都還沒開始著手因應。

原因之一是,大家等著法案完全確定再採取行動──個人資料保護法已經在2010年5月公告,但個資法施行細則尚未正式公告,因為擔心法案的不確定性,導致投入的資源浪費了,只好選擇保守作法,以靜待變。

另一個更大的原因是,個資法影響的層面大到許多企業不知如何起步。因為個資法涉及的面向太廣泛,有法律、技術、作業流程與組織等面向的種種問題,到底該從那裏先做起,還真是難抉擇。

不過,個資法專家卻認為,要踏出因應個資法的第一步並不難,企業可以先從成立個資因應小組開始做起。

成立個資因應小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基本做法,同時在小組開始討論之後,自然就會逐一檢視各部門有哪些個資,以及作業流程要如何調整等等,這樣就能逐漸上軌道了。

至於個資因應小組要能對往後有所幫助,則要抓住幾個原則。最重要的是,個資因應小組的成員要涵蓋與個資法有關的部門。現今企業與個資法有關的部門可不少,人事部門有同仁與家屬的個人資料,財務部門要發薪水也得有同仁的資料,業務部門會有客戶的個人資料,總務部門也會有往來廠商的個人資料,而客服部門更有許多客戶資料,其實企業裏的個人資料比我們所想的還要多,所以個資因應小組應有各部門的代表,才能徹底找出散落在企業各處的個資。

另一個重點則是,個資因應小組的召集人要由高階主管來擔任,因為個資法勢必會改變許多既有的工作模式,然而多數人是不太願意改變習慣的作業方式,此時唯有擁有實權的高階主管,才能叫得動各部門。又遇到不同部門有衝突時,也唯有高階主管才有權定奪。

有些公司甚至會因為業務與個資法有密切相關,特別由總經理親上火線,當起個資因應小組的召集人,如此個資法專案的層級就會提升到最高,大概也就沒有人敢不認真了。

當然,不是所有公司都適合由總經理,來擔任個資因應小組召集人,但最好也是要由副總級的高階主管來擔任,如此個資因應小組才能發揮應有的功能。

成立個資因應小組不只是跨出第一步,還代表企業打算認真面對個資法,想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在個資法有個重要的精神,企業必須盡己所能善盡個資保護,如果連設立個資專責組織都做不到,那麼要說有盡己所能,就很難說得過去了。

隨著社會的進步,個人資料保護已逐漸成為普世價值,許多國家也陸續在提升個資保護措施,以期與國際社會接軌。

所以,個資法將不會只是個短期的法律規範,它將是企業長期要面對的議題,找到對的方法跨出第一步,未來就成功一半了。

本期另一個封面故事,探討新興的平板電腦無線投影應用。

現在可能還比較少人以平板或智慧型手機透過無線網路直接投影簡報,比較多的方法是接一條視訊轉接線,然而,平板電腦結合無線投影不僅只是擺脫所有的連接線,更重要的是可創造全新的應用模式,例如與會者若人手一臺平板電腦,搭配虛擬會議室軟體,每個人的平板電腦就會同步顯示簡報畫面,並可切換由任一人接手操作簡報。如此可完全捨棄紙本簡報,達到會議完全e化。

吳其勳/iThome電腦報周刊總編輯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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