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盈勛iThome電腦報總主筆

美國的企業界最近有兩樁重大的人事案,一是殼牌石油明年起將聘請Nokia現任的董事長歐里拉(Jorma Ollila)擔任董事長,二是微軟懸缺已久的營運長一職,將由沃爾瑪超市(Wal-Mart)的高階主管特納(B. Kevin Turner)接任。

這兩件人事案的共同之處在於,兩家公司都是跨越產業的疆界延攬人才。殼牌石油,是所謂的傳統產業聘了高科技業的人才,微軟正好倒過來,是科技產業聘了傳統產業的專業人士。

這在美國,原本是一件再普通不過、可能天天都在發生的事,大概沒人會再費事指出這一點。之前比較有名的例子,還包括IBM的前執行長葛斯納(Louis Gerstner),原為Nabisco餅乾的執行長。

但在臺灣,這種事幾乎沒發生過。沒發生,反而是臺灣的獨特現象。為何臺灣很少出現這樣的案例呢?這跟臺灣的電子資訊產業有一種不曾言明的優越感有關──我們的社會有一種不自覺的氛圍,認為「科技業」是高其他行業一等的行業,是外行人難窺堂奧的高知識含量工作,是當年大學聯考考理工組的人才能做的事。

首先,我得說,科技業與傳統產業之分,本來就是一種不知自何時起、相沿成習的錯誤。與電子、電腦有關的產品,有些實在技術含量低得可憐,部分電信與電子業務,則根本是服務業,在性質上跟開銀行、餐廳還接近一些,但是跟「電」字扯得上一點邊的,我們都習慣一概稱之為「科技業」;我們天天接觸,看起來沒啥大學問的產品,每一項我們都可以透過技術研發來提高它的附加價值,讓它「科技」得很。

每個行業都有「高科技」的附加價值追求者,以及不講求研發的低成本、規模經濟追求者,這實在是再明顯不過的一件簡單事實。但是對這樣一個簡單事實的誤解,卻指引了我們資源的分配(甚至是國家層次的),阻礙了人才流通的可能性,給了一些不太上進的電子公司莫名其妙的光環(以及吸金的機會),卻又少給了一些被劃為傳統產業的好公司該有的評價與掌聲。

在這裡我並不是要為所謂的傳統產業平反,也不是要指控隱身在高科技光環之下的爛公司。我們得思考的是,即使是電子資訊業裡的正牌高科技公司,其實是既得利也受限於這樣的思維脈絡與社會氛圍。

直接的好處,是集資相對容易,政府較多關愛的眼神,以「科技新貴」之名追女朋友勝算也高一些。限制則是在於,和美國的同業相較,臺灣的資訊電子業者少了異業交流,向其他產業借光借火的機會。

在過去,對臺灣頂尖的資訊電子業者來說,這種交流或許可有可無、不太重要──我們是在全世界最成功的IT生產製造商,我們就是最佳典範(Best Practice),何假外求?

但是如果我們真的相信,未來的IT業打造品牌很重要、行銷很重要、掌握在地顧客需求的變化很重要,是不是該更借重原本就擅長於品牌、行銷、顧客需求掌握等等這些產業的專業人士的專長呢?

美國企業要進行轉型、再造或是進入新事業,比較常從外部引進新血、新力量(未必是同業,而是思維邏輯、做事習慣、核心專長截然不同的人)。這些老美相信的管理邏輯是「換人比換腦袋容易」。

相對來說,我們在多數的情況下,都是「原班人馬,換個舞臺演出」。姑且不說企業的領導者或是高階主管很少大膽啟用圈外人,我觀察臺灣的資訊電子公司的徵人廣告,就連要啟用新人從事業務、行銷、乃至行政工作,他們也是一向優先考慮理工背景出身、有相關行業經驗的工作者。

我不敢冒冒失失就說,所有的產業專業知識都很容易克服,但是我也同樣不相信,咱們「科技產業」的博大精深程度,會比IBM、Nokia、或是微軟更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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