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主席Ajit Pai(中)曾公開表達反對網路中立政策。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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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在周四(5/18)初步投票通過,決議廢除FCC在2015年要求ISP業者遵守的網路中立(Net Neutrality)政策。

網路中立政策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ISP)與政府應該平等對待網路上的資料,不應根據不同的使用者、內容、型態、網站、平台、通訊模式,或設備而有差別待遇。因此,FCC在2015年把ISP業者納入電信法中類似公共事業規範的Title II類別,同時祭出基於網路中立原則的開放網路命令(Open Internet Order)。

不過,在美國總統及FCC舵手的改朝換代之後,此一政策即有可能在兩年後翻盤。

FCC本周的投票推翻了2015年的決議,準備將ISP業者在通訊法中的類別從Title II移到管制較寬鬆的Title I,並將行動寬頻網路存取服務歸類為私人行動服務,也將針對ISP業者移除所有基於Title II的網路行為規範。

FCC主席Ajit Pai一直認為網路自由才是推動產業投資及創新的主要動力,因此不應施以嚴格的管控,並說消費者與市場都將因開放網路而受益。

致力於推動網路民主及個人隱私的電子前線基金會(EFF)說明,FCC打算將寬頻網路服務的類別從電信服務轉為資訊服務,這兩大服務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是由使用者選擇內容及服務,後者則是由業者決定所要供應的服務,且前者受到網路中立的規範,後者則否。

EFF認為,FCC兩年前制定的網路中立準則也許不完美,但它至少保障了網路用戶所傳輸的資料不會受到ISP業者的歧視,而且受到廣大的支持。

網路中立政策的存廢在美國引起不小的騷動,今年5月7日美國脫口秀《上周今夜》(Last Week Tonight)主持人John Oliver在節目中動員觀眾至FCC網站聲援網路中立的必要性,而隔天,FCC卻發表聲明宣稱自己遭到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

此一決議將會有90天的時間開放外界提供意見,並準備在今年內進行正式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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