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矚目的Napster判決出爐。舊金山第九巡迴上訴法庭於2月12日裁定,Napster提供受到著作權保護的音樂,進行免費的交換是侵權的行為,Napster必須停止這些歌曲的交換,不過巡迴上訴法庭並未要求Napster立即停止營運,而是以地方法院的禁制令涵蓋範圍太廣為由,希望地方法院修正判決。根據MSNBC的報導,地方法院將會在2週內做出修正後的結果,不過唱片公司希望鼓吹法官Marilyn Patel盡快重新擬定命令。
雖然聯邦法庭並未立即要求Napster關站,不過Napster卻必須負起責任,不讓使用者交換這些歌曲,否則光是罰金可能就會讓 Napster宣布關門。雖然唱片公司的代表都認為這是唱片業的勝利,但是分析師們卻認為,唱片產業仍然要面對數位潮流的挑戰。Napster裁定侵權

Napster是在1999年初由18歲的美國東北大學學生Shawn Fanning所開發出來交換MP3音樂的軟體,並在電腦產業當中掀起同儕運算技術(Peer-To-Peer Computing)的風潮,不過在1999年12月,Napster隨即遭到傳統唱片業者的反彈,以侵犯著作權以及造成唱片業的損失為由而提起訴訟,唱片業代表包括新力(Sony)、科藝百代(EMI)、華納(Warner)、環球(Universal)、博德曼(BMG)、以及美國錄音工業協會(Reco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在2000年7月地方法院法官Marilyn Patel的制裁下,對Napster做出禁制令暫停Napster的服務。

就在此次裁定公布前,Napster的用戶因為擔心Napster從此關站,用戶大舉湧入Napster,根據網路監測公司Webnoise的調查,在上個週末總共有2億5000首歌曲被下載,平均任何時候都有150萬人連到Napster。


Napster曾經提出Sony Betamax錄影帶在1984年的判決結果,解釋Napster不應因為使用者利用Napster存取具有版權的歌曲而獲罪,就像錄影帶的製造商及零售商不應為使用者拷貝電影而受罰,但是在這次的判決當中,巡迴上訴法庭指出Napster明顯知道使用者使用Napster交換具有版權的歌曲,所以Napster無法以此藉口作為保護。

巡迴上訴法庭也要求Napster必須移除下載MP3的連結網址,不過Napster同時也獲准申請巡迴上訴法庭全院聽審,如果遭到巡迴上訴法庭的拒絕,Napster亦可直接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
傳統唱片產業未必勝利

雖然此次巡迴上訴法庭的裁定是由傳統唱片產業取得優勢,不過美國主流財經媒體華爾街日報和MSNBC則不約而同地指出,雖然傳統唱片產業取得了這次上訴的勝利,但是未來的唱片產業,並沒有因此在數位風潮中佔有優勢。

分析師指出,傳統唱片公司最終必須面對現今唱片制度的崩毀,即使沒有Naperster,唱片業者必定也會面臨在網路上建立各公司的音樂數位目錄,也必須發展網路上特有的經營模式。在這些和Napster對立的唱片公司中,BMG的母公司德國貝塔司曼(Bertelsmann),則已經在2000年10月底,和Napster合作,發展一套收費式的Napster,試圖做出不同的改變,而這項服務預計最快在2001年的夏天就可已上市。

分析師也指出,裁定的結果,似乎讓傳統唱片業有了喘息的空間,不過原本這些Napster的用戶,仍然可以經由其他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免費拷貝歌曲,唱片公司無法經由裁定而制止這些使用者的所作所為。MSNBC並指出包含Guntella、iMesh、Aimster、Freenet等新興的服務,也都有替Napster接棒的功能,華爾街日報則指出,傳統唱片產業在歌曲授權的速度不斷受到詬病,雖然Bertelsmann也希望更多的唱片公司加入他們的行列,不過截至目前為止,傳統陣營尚未出現任何正面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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