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的觀察,臺灣寬頻環境的建置,目前遭遇到什麼問題?

有線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網路建置必須符合HFC的標準,達到100%家戶涵蓋率的要求,臺灣在1999年及2000年系統業者取得執照時,大致上有一套完整的單向寬頻網路,雖然已經是寬頻網路,但不是一套雙向網路,這剛好跟電信的情形相反,電信是一個雙向的網路,要解決的是頻寬的問題,而擴張頻寬的成本遠高於將單向網路變成雙向網路的成本。

電信網路雖然是雙向,但卻是窄頻,所以在結構上要改變,而ADSL是一種修補式的設計,阿爾卡特(ALCTEL)最近一次以每戶175美元的標價取得中華電信ADSL的案子,業界普遍認為這是阿爾卡特為了搶得市場先機的低價策略,每戶175美元大約是成本的七折,實際上應該是大約每戶7000元台幣,使得電信與有線電視寬頻化的成本差了十倍左右。

有線電視的線都已經存在了,只要放一些反向模組,再在頭端加上終端設備,不管是纜線數據機或機上盒,而所有的成本不會高於700元台幣一戶,假設台灣有600萬戶,總成本只要幾十億,相對於現在每一家固網的數百億,是很小的一筆錢。有線電視和電信的寬頻網路建構,除了成本,還有什麼差異?

臺灣在1999到2000年的時候,本來有很便宜的機會,只要加上非常小的附加投資,就可以成為亞洲最好的寬頻環境,這也是我以前代表霸菱來投資這個計畫時,認為臺灣當時有非常非常好的契機可以領先亞洲。因為有線電視寬頻上網已經100%到達家戶,沒有「最後一哩」(last mile)的問題,反向模組可以一邊走一邊修,升級後的區域就可以開始進行寬頻服務,所以也沒有時間的問題,不必等待。固網和有線電視是否有合作的可能?

其實兩者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彼此在技術上也沒有絕對的優勢,目前有線電視是以電視機為入口,未來呈現的產品服務形貌會與以電腦為介面的固網完全不同,未來的市場規模將會比今天更大,彼此考量的差異將是business model的不同。

但固網目前只有骨幹,區域迴路尚未完成,這期間還有合作的可能性,只是有線電視法的限制目前仍然是最大的障礙,臺灣如果看重未來的知識娛樂經濟,一定要將法規一致化。有線電視寬頻上網在開發企業用戶的部分,似乎不像固網那麼積極,原因為何?

有線電視網路的涵蓋率和固網一樣,只是客戶選取的政策不同,固網目前沒有區域迴路,所以會從企業用戶著手,拉一條線的邊際效益遠大於家庭用戶,未來我們可能看到的是自然分割的市場,有線電視與固網在技術上的優勢是相對的,不同的市場策略,其實只是經營模式的取捨。建立寬頻環境對臺灣產業的重要性為何?

從產業結構來看,臺灣要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應該是創造知識娛樂經濟的工作者,而知識娛樂經濟一定要建基在寬頻上,建了寬頻之後,第一個可以帶的是建設寬頻的業務,接著就會帶進纜線數據機和機上盒的生意,臺灣本來就很擅長終端機的business,在臺灣既有的科技製造業能力上加一條生產線,同時,在附加投資完成後,還可帶入中介介面網路管理的系統,解決中間所有E-commerce機制問題,然後可使所有資料、內容等加值服務商機活起來,而我們更是全世界中文環境中最好的一個國家。

但是法規結構上的結不打開,就無法帶動產業的發展,臺灣在走入未來知識娛樂經濟產業就會有困難,也無法帶動其他的產業來創造下一波的就業機會,另一方面,這種產業不但是根留臺灣,更是跟國家共存共榮的產業,但在過程中,我們並沒有看到國家一個比較大的產業的格局。為什麼臺灣沒有把握住當時的契機,成為亞洲最好的寬頻環境?

到2001年5月,韓國已經有400萬寬頻上網人口,但臺灣包括中華電信的ADSL和東森、和信的有線電視寬頻上網加起來沒有超過20萬。原因是我國雖然將有線電視系統以基礎建設的標準來管理,但有線電視法中財團不能擁有、跨區不能經營、跨區不能合併的規定,使得有線電視這樣的基礎建設無法達到經濟規模。能否達到經濟規模,讓人民以便宜的價格取得,是基礎建設成功的關鍵,但有線電視卻因法規限制,使得臺灣放棄掉了原有的競爭優勢。

你覺得政府在產業政策上的問題是什麼?如果現在要提出產業政策,要從什麼地方開始?

我們現在已經碰到了一個典範轉移的時刻,如果我們已經進入了知識與娛樂經濟的時代,但政府的產業政策是什麼我們不知道,其次,無論我們的意識型態是什麼,中國大陸絕對是我們有生之年最後一個最大的市場,我們原本有的情感上文化上的優勢,應該要好好把握,來自產業的聲音,通常是合理的聲音,因為業者無論政治立場為何,帳面上的數字就是事實,賺或賠都是有邏輯的。

而寬頻的基礎建設絕對是目前產業政策最重要的,過去政府一直對於電信業有很多的輔導,但在考慮國家資源的時候,完全忽略浪費掉了HFC的這一層,政府只要把法規的限制拿開,讓業者容易取得專案融資,臺灣六個月以後就有一半以上的家戶可以有雙向的寬頻服務,政府要知道臺灣如何以最快速的方式取得寬頻優勢,而基礎建設絕對是最重要的。一直以來都有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納入交通部管理的聲音,你的看法如何?

當然應該給交通部管理,我們希望政府能將電信及有線電視納入相同的管理單位,以統一的規則來管理,成立像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是我們衷心的希望,我們需要一個合理的法規環境,將事權集中,這會比成立單一獎勵窗口的辦法更好,但是說了很久,卻遲遲沒有行動。太平洋聯網目前就是以經營寬頻平台為主要的目標,遇到什麼樣的困難?

我覺得所有做平台的人,都應該以同一的標準來對待,如果國家決定全國只有一家基礎建設的公司也可以,但不可以違背基礎建設自然壟斷的法則,只有經濟規模才能建設好的便宜的基礎建設。

在法令不允許的情況下,有線電視無法取得融資,政府也無法讓有線電視業者確定他們有和電信業者一樣的競爭環境,今天業者願意再投入資本建設,一定是看到未來有回收的可能,如果法規無法讓各個業者公平競爭,業者無法在遊戲規則不平等的環境中繼續投資。

其次,政府政策必須要有持續性,一致性,這是企業對政府做的最基本且合理的要求,只有在政策穩定的環境中,企業才能以合理的判斷來評估他們的風險及可能的回收。在這麼不確定的產業環境下,太平洋聯網的下一步會怎麼走?

環境不好的時候,有兩種作法,如果你手上有很多很多現金,你覺得可以熬過這個內耗期,那你可以選擇大量投資,收購別人達到經濟規模,前提是你要有很多很多的資金,並且相信國家終究會回到一條合理的軌道上;但是,大多數的公司沒有無限的財庫,在不景氣的時候,保守的作法會是大多數公司的策略,太平洋聯網沒有本錢出走,我們所有的產業都根植台灣,因此我們就是在穩定中除圖後進,就支出程度來看,太平洋聯網執行的大規模支出,遠低於當初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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