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Koonisutra(CC授權,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Singapore_flags_and_banners_in_Istana_Park_-_20080817.jpg)

新加坡國會5月8日通過了引發爭議的打擊假新聞法案,同時還排除防止打壓言論自由的修正條款。

在2天的辯論後,新加坡立法局以72票贊成、9票反對,通過了《防止網路虛假與操弄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

該法案開宗明義指出旨在防止假言論以電子通訊形式傳播,打擊傳播此類內容的網路帳號與提升網路政治廣告的透明度。法令禁止人民在星國內外散佈假消息,以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健康、社會及經濟穩定性、總統與議員選舉及星國外交關係,激化不同族群的人民仇恨、打擊國人對政府信心,且政府有權可出手干預。違者可處以個人最高5萬元新加坡元或/及5年以下徒刑,但牽涉使用帳號或機器人軟體散佈假新聞者,最高可判10年徒刑。

此外,若被認為提供假新聞散佈服務的平臺,如臉書、Google、推特,也將會因此吃上官司。

本法案引發賦予行政部門打壓批評,讓總理絕對權力裁決什麼是假新聞,以及該做出什麼懲處的爭議。

為避免這項法案變成打壓言論自由的工具,人權人士呼籲加入修正條文,確保本法案只針對假新聞或訊息,而不涵括對政府的意見、批評、宣言或是以表演手法表達時事看法的行為,並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來監督行政部門。部份議員也提案要求修正法案,但也未獲支持。

在法案通過後,媒體引述反對本法案的工人黨議員劉程強指出,在某些狀況中,總理可以身兼球員和裁判角色,例如在大選中,難保出身執政黨的總理(李顯龍)不會為了勝選而操弄意見風向,散佈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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