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繼於2020年提出《Data Governance Act》法案,以建立資料分享的框架之後,再於本周提出了《Data Act》法案,進一步針對連網裝置的資料分享提出規範,讓所有規模的企業都能合法存取連網裝置資料,以建立一個公平且創新的資料經濟。
EC數位時代執行副主席Margrethe Vestager表示,相關的法令企圖賦予消費者及企業握有更多的資料控制能力,闡明誰能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存取資料,這將成為關鍵的數位化原則,有助於建立一個既堅固又公平的資料驅動經濟,同時引導歐盟的數位轉型。
圖片來源/歐盟執委會
根據調查,全球資料量持續快速增加,2018年的資料量為33ZT(zettabytes),2025年可望達到175ZT,而且有高達8成的工業資料未曾被使用,《Data Act》將解決相關資料未被充分利用的法律、經濟與技術問題,讓更多資料可被重覆利用,並在2028年增加2,700億歐元的GDP。
EC說明,目前歐盟經濟體並未發揮資料的全面價值,原因包括未能明確定義如何存取及使用連網產品所產生的資料,特別是中小企業經常無法與更強大的業者協商公平的資料分享協議,且不同競爭者、雲端服務與邊緣服務的轉換上亦存在著障礙,結合來自不同領域資料的能力亦有限。
上述影響了許多經濟領域,也讓歐盟無法充分利用資料,不管是對創新、公共服務或消費者都形成負面影響,而《Data Act》即是為了打破這些存取資料的門檻而提出,在確保資料創作者擁有適當控制的前提下,讓公、私領域的組織都能存取資料。
《Data Act》注重的是連網裝置的資料共享,如智慧家用設備或是工業連網裝置,強化這些資料的可攜權利,例如汽車車主或機器所有人得以選擇與保險公司共享這些設備的資料,相關的資料也能用來改善其它的數位服務,例如減少高風險地區的交通意外。
此外,推動大型企業的資料共享,也有助於促進市場競爭與扶植小型的新創企業,例如讓消費者可選擇不同的維修商,進而延長連網裝置的壽命,而IoT裝置的資料共享則可協助農民分析或取得天氣、溫度或溼度的資料,以改善作物的生長。各國政府亦能利用民間連網裝置所產生的資料,於緊急事件發生時提供協助,例如洪水或野火。
《Data Act》還將規範雲端及邊緣服務的資料共享,讓使用者更容易將資料或應用轉移到其它平臺上,也會限制非歐盟政府存取雲端資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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