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於今年5月修法通過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明文規定了電腦網路應予分級的規定,而新聞局也制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草案,並因此召開數次公聽會,集結立法委員及各網路業者共同討論,討論過程並不平和,原因在於草案中擬定網路業者須將網站內容分為普遍級、保護級、輔導級及限制級等,而網站業者則認為由網站內容進行分級執行非常困難,而且沒有效率,應該可由終端電腦進行網站過濾或由家長輔助等方式取代之。

臺灣網路業者為了顯示願意配合政府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的誠意,今日(12/4)由臺灣網際網路協會出面,舉辦「許孩子一個純淨的網路空間,建構網路色情過濾網」聯合記者會,並於現場陳列多款網路內容過濾軟體。會中委婉指出網路分級制度與過濾服務目的皆在防範兒童接觸不當資訊,其中,分級制度是由政府執行把關,網際網路服務業者為被規範之對象,過濾服務則是由家長利用一般商用機制保護孩童上網,甚少國家執行分級制度。此外,臺灣網際網路協會也於今日宣布設立「網路文化教育小組」,該小組成立的首要目標即是參考先進國家對網路內容的管理辦法,同時以推廣及研發過濾技術、家長教育及孩童教育為主要工作方向。

此外,今日記者會邀請了包括新聞局長黃輝珍、電信總局副處長陳國龍、立法委員朱鳳芝及邱創進等人參與,儼然是一場由民間業者舉辦的公聽會,除了並無絲毫火藥味外,還加入了兒童合唱團的表演,臺灣網路業者嘗試用較和緩的方式讓相關主管機關及相關立委了解保護兒童遠離不良資訊有其他更有效率的方式。
依照電視/電影分級制度進行網路內容分級

在「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草案」中記載以電視節目分級規定,依據年齡及內容將網站內容分為4級,同也將將網路內容詞彙概分為聊天室、語言、性與裸露、暴力及其他議題等5種類別,各列出所有可能的特徵資訊,級別分別為限制、輔導、保護及普遍等4個等級。此外,內容提供者應為所屬網站上貼上分級標籤。

網站業者表示,依該草案的內容,網站業者必須自行先行將內容分級,除了比電視分級更為嚴厲之外,網站分級也不容易執行。另外,除了部份大型網路業者可能有能力自行進行分級之外,臺灣有接近95%的網站為個人所設立,這些個人建置的內容網站不見得能夠自行將網站內容分級。

試著想像一下臺灣網站進行分級的狀況,假設Yahoo!奇摩或PChome Online都遵循了內容分級制度,因為入口網站資訊龐大,可能單個站上就會出現數百個分級標籤。業者表示,即使網站上標示級等,但也無法避免兒童或青少年點選那些被列為不適合觀看的內容,同時也不能防堵青少年或兒童連結至其他國家的網站。

據了解,全球目前實施電腦網路內容分級制度的國家皆為共產及回教國家,其他較為民主的國家多半採行家長輔助過濾不當資訊。臺灣網際網路協會理事長程嘉君今日即表示,美國與英國政府皆強調網路資訊選擇權應由消費者決定,政府只是從旁輔導。其中,英國政府還以計畫引導產業設計研發過濾技術,並以補助或免費的方式鼓勵家長使用。

程嘉君強調,多數國家政府是站在輔導的立場,因為網路環境是變動的,全球連結的,在如此複雜的環境中,政府要擔負分級責任在執行上必須克服許多的問題。
業者:採用過濾軟體有效率及成本低

臺灣網際網路協會今日也安排了幾家業者到場展示網站過濾軟體,所謂的資訊過濾軟體是指安裝在使用者電腦中,這些過濾軟體中即含有兒童不宜網站資料庫連結,當啟動過濾功能後,即不能再連結這些已在資料庫中的不當網站,而提供過濾軟體的業者也會定時更資料庫,此外,家長也可以自行新增資料庫。

另有過濾軟體提供電腦使用監看功能,亦即主電腦可以監控另一電腦的運作情形,例如觀察兒童所連結的網站或是所傳遞的即時訊息等。

上述網站過濾軟體的訂價皆在新臺幣2000元以內,網路業者認為,一來採用過濾軟體效率高,二來家長有自主權可以決定兒童所瀏覽的網站,第三則是馬上可以防止兒童連結不當網站,應為現階段較為適合的方案。

除了過濾軟體之外,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也可從伺服器端攔結不當資訊,目前Seednet已推出每月99元的資訊過濾服務。

雖然這仍只是草案,不過爭議多時草案內容皆未更動,同時也已引起臺灣網站業者的恐慌。臺灣網路業者強調,他們非常願意配合政府的政策,但網站內容分級確有執行上的困難,盼相關單位能夠多參考國外相關法令再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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