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分享您過去做委外業務的經過?怎麼看目前臺灣的委外市場?特別是日前IBM簽下臺灣第一個整體委外的案子?

委外服務大家都會講,理論都對,但執行面會比較困難,到底要怎麼開始,可能都有問題。我進IBM第一份工作是資料處理(Data Center),這個行業已經式微了。當時IBM成立了中華電腦中心,很多機構把資料處理交給中華電腦中心,中央銀行未資訊化前,所有資料都是它做的。客戶不需要管我用什麼機器,它只要知道結果就好。

30多年前,我的手下有精業前執行長高照訓、現在優利的董事長文北崗等4個,專門做資料處理,客戶每個月付我們費用,我們就幫他們處理資料鍵入、打印和列表等工作。這就是委外,客戶端不用知道你用什麼電腦、或要寫什麼程式等,只要把結果交出來就對了。這就是資訊委外的前身。

安全是觀念問題。以前勞保局請工讀生輸入民眾資料,幾百人在做小小的工作,如果請我們做,勞保局只要問結果,且如果資料被工讀生帶走,也沒有人知道,委外的公司則是要扛起所有的責任。

以前阿,IBM發薪水都要靠我這個生意。那時候IBM賣大機器,那樣的大機器買得起的企業不多,賣電腦要賣好久,一年好不容易才賣一臺,導入安裝好又過了好幾個月,真正維持營運都是靠資料處理收入,這個業務每個月都拿得到現金。

後來IBM的DC沒有繼續經營,這個業務讓IBM當時很風光,賺很多錢。之後CDC告IBM獨占,法庭判和解,條件是IBM要把DC賣給CDC,當時CDC只買國內DC業務,其他分公司則繼續營運。大同、東元等都是DC客戶。

80年後IBM走下坡,Louis Gerstner臨危受命,在90到92年決定要將IBM轉向做服務,成立IBM Gobal Service(現在的IGS)。因為一切從頭,需要有經驗的人,就找了EDS的員工來,把方法重新整理一遍。當時我從大陸擔任總經理回來,他們知道只有我能做,只要有問題,都會跑來問我。

委外的方法論都可找得到,第一個政府委外科學園區的案子是周鍊春談出來的,事情成功和失敗總是有過程。委外要有經濟規模,小到某個程度只能做ASP模式,沒有經濟效應,這樣小規模的案子,IBM不會得到什麼好處。人的問題永遠都在,主事人觀念不對,就不知道怎麼做。

臺灣整體委外只有寶華銀行,目前都還在起步,還沒有真正開始做。我想只有民航局的飛航管制系統是第一個整體委外的案子。飛航管制系統是我們去導入的,導入完營運怎麼辦?由另外一個團隊去做。不只是系統建置,還要幫忙營運。以您的看法,為什麼最近委外的議題又熱了起來?

因為最近商業環境不太好,所以大家開始談。企業經營就是合理化,委外就是合理化的一種,不能說所有合理化都要委外。 既然有這樣的好處,你能不用嗎?不用就沒有競爭優勢。遠傳電信的帳務處理就委外,就比公司自己請人做便宜,自己做比較貴。就像自己擦皮鞋和擦鞋小弟擦出來的品質就有差異,他們已經成為專業。

你問我現在委外的環境成熟嗎?成不成熟看企業界有沒有這個需要。臺灣現在非常需要,因為經營環境的改變,臺商的經營模式和過去不同,資訊產業佔的百分比越來越大。人都是成本,連臺積電都說自己是服務業,經營合理化才有效率,為什麼要自己做IT?

企業自己養資訊中心要顧CIO,我還沒有看過很便宜的CIO,CIO不用寫程式阿!寫程式、管理網路和系統維護等,這些都是成本。內部不需要什麼都自己來,你請的律師什麼都懂阿?該有in house的東西該有,有些不值得公司養,鎖定核心事業,IT不是你的專長,不應該再去買硬體軟體。

賣硬體軟體和賣委外服務很不一樣。如果產品寫得好,效果很好,但導入後的結果公司要自己負責。我也要和客戶簽合約,但最後一條是寫我負責,扣款條件都寫在那裡。這是我公司的核心業務,怎麼會讓它出事呢?所謂生產力,是IT要做好,要有專業廠商出現。

IT委外是不是時機到了?之前,要先問有沒有供應商?如果有,那供應商有沒有做得很好?越多廠商投入,餅才會越做越大。看電腦公會提供厚厚的一本廠商名冊,沒有一個賣服務的,有也是非常少。若要委外市場起來,業界自己要加強,要有能耐和Know-how。如果要為SI找出路,您認為他們有可能轉向委外這條路嗎?

SI只是綁標商,像是掮客,未提供加值服務,不但沒有加值,還減值,沒有把價值加上去。現在市面上的SI通通是賣產品,沒有IT委外,沒有資訊服務。IT委外如何成熟?廠商自己要茁壯,靠賣硬體軟體過活,賺到錢只有大廠。我們沒有賣產品,不會遇到他們這樣的問題。

另外,產業要改變。微利化的結果,大家都轉型服務,過去肥水部落外人田的觀念已經有改變,什麼都自己做,結果越做越差。很多金融業都開始思考委外模式,陸續成立IT委外部門開始規畫。

然而,有些大企業把自己的IT部門當作是競爭優勢,是市場競爭利器,不要和別人通用,這是內部委外(insourcing)。這樣的單位有成本概念,非核心的部分還是會委外。如美國線上America Airline核心事業自己營運,將非核心平臺和別人共用。EDS把委外叫Smart outsourcing,無論什麼名詞,都是相同的意義。

企業經營一定要最佳化合理化,產業會這樣走下去。90年初,IT業者攻服務業如金融業等,日本企業被逼著降低成本,一家銀行採用了委外模式,每年省30%,其他銀行面臨壓力,一定會跟著做。但不能只看30%,它過去投資就變成股票,成本減少,報酬還增加。這些大企業都還是外商的天下。

SI轉型難,這一批人是完全不一樣的人,你問惠普賣PC或印表機的業務,有沒有可能來服務?賣產品比較快,怎麼可能花很多時間服務別人?他們無法改變心態的。建立服務平臺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要有方法才能提供服務,賣產品和提供服務是完全不一樣的方法。首先要轉型的是觀念。

我們接下來目標是做整體委外。要做整體委外要有三個條件,第一是要控制軟硬體來源,成本要低。這部分一定要合作,獨立運作不見得有優勢,ASP可以取代。第二、要建立真正的操作架構。第三、要有客製化和導入經驗,專業經驗要夠深。我們會走臺商的合作模式,將另外成立事業部。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