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應用內容服務業」(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帶給軟體產業的全新的經營概念,不同於傳統套裝軟體業者賣斷「使用授權」(license),ASP以論次或時間的方式,提供不限時間與空間的有價服務。然而受限於頻寬與技術等因素,ASP發展的成熟度還有待觀察。

隨著網際網路應用日趨多元,一種新興的經營模式「應用內容服務業」(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應運而生,有別於ISP提供網路骨幹、ICP提供網路內容,ASP和軟體技術發展習習相關,簡單說就是將個人電腦端運算的軟體,轉由網際網路伺服器運算,而提供這種網應用程式服務的業者,即為ASP。

ASP是目前軟體產業轉向網際網路發展重要方向之一,也有業者已經開始嘗試,日前微軟甚至放出風聲有意讓Office套裝軟體「上網」,也就是將朝ASP發展。究竟ASP的定義與價值在那裏呢?

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MIC)軟體組分析師陳冠宇解釋,ASP經營的範疇,是讓企業或個人用戶,透過網際網路擷取原本應該儲存在該企業或個人電腦上的應用程式或服務,換句話說,讓原本在企業或個人電腦端運算的軟體,轉移到ASP提供的伺服器中運算。

陳冠宇進一步解釋,ASP經營的模式,不同於傳統套裝軟體業者賣斷「使用授權」(license),而是將軟體轉化為網路服務,論次或時間計費,如上網使用一次服務收費若干,或是在一定時間內無限次讓會員使用。ASP業者的價值在,可隨時在網路上更新軟體的技術,整合技術與服務的應用。

依此標準,目前台灣也有部分業者符合ASP的經營模式,如趨勢科技與HiNet、SEEDNet合作的「線上掃毒」,是論次收費;華彩的網路遊戲「萬王之王」,則是論時計費;使用者在掃毒或玩遊戲時,都是在業者提供的伺服器上運作。

軟體轉化為網路服務有什麼好處?對軟體業者(也就是ASP)來說,軟體服務只要瀏覽器就可完成,解決了不同平台的版本問題,軟體業者除了可隨時更新版本,改變了每隔一年兩年就要出新版的模式,更節省大量通路成本,縮短軟體與使用者間的「距離」,當然,沒有「產品」在外散佈,「盜版」問題也就不復存在。

對一般使用者來說,軟體服務更是好處多多,使用者不用再費力安裝軟體、學習操作,也不必為了偶爾才用一次的功能不斷花錢購買新版本軟體,更避免掉個人電腦中不同軟體間程式相衝的問題。

然而,由於ASP還是一個相當新穎的網路軟體概念,目前真正投入經營的業者並不多,大部分軟體業者都還在觀望。陳冠宇指出,ASP成為產業主流的大環境當前還未形成,主要是受限於網路頻寬與技術。軟體服務需要耗用大量的網路頻寬資源,在目前專線還未普及之前,可行度並不高;此外,由於「軟體上網」需要運用JAVA或其他跨平台網路技術,對不熟悉網路技術的傳統軟體業者可能形成障礙。

目前ASP的技術與經營模式都還在發展當中,市場需求也還未明確,但可預計的是,會有越來越多的軟體或網路業者投入ASP的行列,不久的將來可能出現「文書處理」網站讓網友來排版,「影像處理」網站讓網友來發揮影像創意。ASP是否就是套裝軟體的「終極殺手」?值得持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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