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議員Jackie Speier週五(2/11)向眾議院提出「謝絕網路追蹤法案」(Do not Track Me Online Act),希望能賦予消費者防止其線上活動資料被任意收集的能力,並已獲得多個消費者團體的支持。

此外,她也同時提出「財務資訊隱私法案」,讓消費者可保護自己的財務資訊。Speier表示,這兩個法案傳達出一個清楚的訊息,那就是個人隱私應凌駕於商業利益之上。消費者有權利決定其個人資訊要如何被企業所利用,同時聯邦政府也必須有能力執行更合理的保護規範。

此「不追蹤」法案若能夠通過,將指導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建立網路上的「不追蹤」機制,可讓網路使用者擁有拒絕其個人資訊被廣告業者、零售商、和其他公司追蹤的權利。受此法案涵蓋的業者,必須揭示其個資的收集與分享政策,包括明確公開資訊分享的對象。未能遵循此規範的業者,將會以不公平或欺騙行為論處,並施以罰責。

去年底,FTC就曾在其發表的一份初步報告中,提案建立「不追蹤」(Do Not Track)機制,讓消費者能以簡單的動作阻止個人資料被網路業者所任意收集,例如在瀏覽器上增加一個按鈕,一按就能拒絕個資被追蹤。當時就獲得國會的支持,表示將先用在兒童保護機制上。不過由於此案可能影響網路商業模式,因此被受業界關注。

根據華爾街日報日前進行的「他們知道什麼」(What They Know) 系列報導指出,消費者在網路上的行為幾乎完全被業者所掌握,個人資料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任意的收集,甚至轉賣。這些業者的利潤,是以犧牲消費者隱私權而取得的。同時,USA Today的調查也顯示,有70%的Facebook使用者,以及有52%的Google使用者對其隱私都有不同程度的憂慮。

Speier強調,消費者有權利在網路上未受監視地自由瀏覽,隨著網際網路市場已臻成熟,現在該是消費者保護其隱私的時候了。

代表線上廣告業者利益的互動廣告局(IAB)則持反對意見,認為「不追蹤」機制的建立會有實際上的困難,因為網路上有非常多種的資料類型,要開發這類程式,有可能需要重新修改網際網路的架構,而且此舉也會對網路產業的發展造成衝擊。(編譯/范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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