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軟體聯盟(BSA)表示,2010年台灣檢舉軟體侵權的案件數達3000多件,其中約有四成為製造業,更有侵權市值高達1億多的案例。
2010年由於檢舉獎金提高至一百萬,以及八、九月間的積極宣導,軟體侵權的檢舉案件數大幅增加至三千多件,相較之下,歷年大約都只有2000多件左右。其中以製造業的比例最高,佔檢舉案件數約40%,其次為服務業約佔15%,設計傳播業約8%。
BSA共同主席季建廷表示,去年侵權檢舉的案例以中、大型企業居多,大多數都是因為企業使用軟體的授權問題,其中最大的一件侵權檢舉案為林口一家運動器材代工業者,包括使用微軟、Adobe、及Autodesk等軟體,總計侵權市值超過一億元;其餘企業的侵權金額大多在數百萬至上千萬元不等。
另外,過去安裝盜版Windows軟體的電腦以組裝電腦居多,去年也發現到許多消費者買的筆記型電腦隨機版的軟體並非正版。去年在台北及新竹兩波查緝行動,並發現多家零售商銷售安裝盜版軟體的筆電。
IT人員自保之道
雖然歷年軟體侵權的檢舉案件高達2000多件,但據了解,既使這些案件已經BSA嚴格篩選並認為有足夠具體事證,但由於軟體侵權舉證相當困難,實際上經保智大隊搜索調查後,侵權案件最後成立的大概只有約幾百件。
而在成立的案件中,雖然絕大多數都由公司老闆負主要刑事及民事責任,但也有負責相關業務的IT人員也連帶被送法辦的案例。BSA舉2007年被查獲的悠克電子使用盜版軟體一案指出,在該案例中IT人員就因為被認定涉案而被一起送法辦。
對於相關的IT人員如何在職場中做好自我保護措施,季建廷建議,首先應該做好公司內的軟體需求研究,根據實際需求採購所需軟體較能避免員工自行安裝,而不是一味鎖住電腦的管理權限。其次為軟體光碟及授權應集中管理,絕不可將光碟交由使用者自行安裝,以避免不受掌控的複製與安裝。此外,除了要做好軟體資產清冊之外,BSA並建議每3-6個月校對軟體一次。
撞死送報生英商使用盜版軟體被判刑
BSA也說明去年的一起企業侵權案例。
去年涉嫌酒駕撞死送報孝子的英商林克穎,台北地院在審理時意外查出案外案,發現其本名原為柯睿明(Khala Hami),他任職的「英商怡法媒體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因涉嫌使用盜版軟體於民國90年遭查緝。柯睿明因此返回英國,歲後並改名重新以「林克穎」身份回台灣經營「恩禧策略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怡法媒體設計公司一案,於去年11月判決,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民事判賠償515萬元。另外,其恩禧策略傳播公司也曾在94年遭查緝,並於98年被判刑10個月,因犯罪減刑條例減刑為5個月,民事賠償1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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