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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共享資源;作者:Isokivi

對於國內網路業者計劃接受比特幣(Bitcoin)交易,因而引發外界對虛擬貨幣是否具有實體貨幣價值的討論。對此,中央銀行表態,指比特幣並非法定貨幣,使用者需承擔相當大的風險,否定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交易價值。

比特幣為2008年中本聰所提出的一種虛擬貨幣,由使用者自治的全球通用加密虛擬貨幣。不像美元、台幣等傳統貨幣是由特定國家政府發行,比特幣透過密碼學控制發行及交易。由於比特幣全球通用,不受政府管制而盛行。

原本中國淘寶、百度計劃接受比特幣交易,後因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相關單位共同發佈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打壓了比特幣交易在中國市場的發展。但國內華義國際先前宣佈旗下WMALL商城將從2014年元旦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引起國內討論。

為解決外界對比特幣是否能取代貨幣交易的疑慮,中央銀行與金管會週一(12/30)發表聲明指出,比特幣並非貨幣,並非由特定國家發行,不具有法償效力,也無貨幣發行準備及兌償保證,並非大眾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難以作為記帳及價值儲存的功能。

央行指比特幣具有高度的投機性質,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大,匯兌時有相當大的風險。由於比特幣使用電子錢包、網路傳送,容易受到駭客攻擊,其交易平台也容易因駭客攻擊、業者惡意倒閉或因為涉及不法被政府關閉,另外,也容易淪為洗錢工具。

資策會科法所組長郭戎晉表示,與實體貨幣相比,比特幣在性質上接近虛擬貨幣,非特定國家發行的法定貨幣,雖然發行量固定,但貨幣的價值波動大,風險也相對於各國嚴格控管匯率的實體貨幣來得高,但與虛擬貨幣如FB幣或線上遊戲中交易的虛擬貨幣相比,比特幣去中心化,且不受限於特定社群,可在全球通用,加上發行量固定,及不易偽造的特性,使比特幣不同於其他虛擬貨幣具有獨特性。

他指出,目前各國對比特幣交易的立場,中國、韓國、泰國、挪威明確否定將比特幣視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的可能。法國、荷蘭、紐西蘭則未表態。美國與德國肯定比特幣為合法金融工具,但並未認同為與美元、馬克相同的法定貨幣工具。我國央行對比特幣交易表態,顯示將比特幣視為法定貨幣的可能性極低,傾向將視為和FB幣、天幣相同的虛擬商品。此外,使用比特幣交易也會產生相關問題,如匯兌風險大、成為洗錢工具及課稅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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