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專欄裡我提到,「作家」在電子書所扮演的角色被討論的很少。這其中我覺得最關鍵、也最複雜的一點,因為篇幅的因素不及討論,我把它放在這裡單獨來探討。
作家為何而寫作?為了謀生,為了名聲,為了工作,為了有話要說不吐不快,這些都有可能。但是寫作的收入再怎麼微薄,靠寫作能夠功成名就的就算比中樂透彩的機率還低,投身寫作事業的還是代代有才人出,最根本的驅力,還是源自人類對「不朽」的永恆渴望。
我們很容易就認為,對不朽的追求,是藝術家與政治家的專利。但是偉大的小說家米蘭昆德拉告訴我們,我們必須區分小的不朽和大的不朽。小的不朽,指的是一個人在他認識的人心中,留下了回憶;大的不朽,則是指一個人在不認識的人心中,留下了回憶。
人人都有不朽的渴望,所以明知是用不上的東西,很多人還是要努力留下「傳家之寶」,讓後代得以追思瞻仰;即使拋頭顱、灑熱血,有些人也要誓死捍衛他的「歷史地位」;不同的宗教都有來世之說,因為死後不是空空蕩蕩,我們才能坦然面對那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
「老派」人士對紙本書的依戀,在我看來跟人對不朽根深蒂固的渴望有很大的關係。思想與創意要形諸文字,化為油墨,固定在紙面上,最後送進書店或是圖書館裡,才有「成為歷史的一部分」的感覺,才有扎扎實實的存在感。
電子出版,似乎又是那不可承受之輕,文字是那樣飄忽,隨時可以抹去,不附著在任何東西上頭,能不能成為某種歷史的一部分,並不那麼確定。
但在另外一方面,網路與電子儲存技術,卻又讓人人都在往不朽之路邁進。我們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寫下的隻字片語,無一沒有被記錄下來,甚至還被加以分析、歸納,成為廠商寶貴的資料庫「資產」。這種不朽,還已成為一種負擔,像寫真女星走紅之後,應該沒有不「悔少作」而希望可以「毀少作」的。過去這事不難,數千數萬本的印量,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不見於世,但是有了網路以後,你越紅,轉貼轉寄越多,你越是舉世皆知,永世不朽(就連高價買回所有的庫存寫真,也變得毫無意義)。
因此,我們現在所面對的困境是這樣的:傳統上最渴望不朽的人(昆德拉所說的大不朽),在網路、電子書上,他們覺得頓失依靠,名垂青史的機會受到挑戰;只期待小不朽的人(只要讓認識的人記得你,或是只希望人家記得你好的那部分的人),卻被迫被放在一個諸事永垂不朽的位置上。
在前網路、前電子時代,能夠成為歷史的、能夠載諸史冊、能夠存留在人們心目中的是那樣有限,因此值得我們燃燒生命、耗費青春去追求,而今,歷史卻是那樣的龐大、那樣的無所不在,但是又是那樣的難以掌握,多數人都還沒真正學會如何去面對這樣的不朽,不管是大不朽還是小不朽。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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