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電視製作人詹仁雄先生日前發表了他對電視綜藝節目即將崩盤的看法,在網路上引起了廣泛的迴響與討論。詹先生的主要立論是說,臺灣的電視頻道太多,分散了電視節目製作的資源,電視節目的製作水準自然而然下降,未來將很難和急起直追的中國綜藝節目競爭。
我將詹先生該文貼到臉書上,我的朋友們有相當一致的看法:臺灣的電視頻道太多了,但是多數又都很難看,應該要有退場機制。這事頗引起我的好奇心,因為如果大家覺得應該要建立某種退場機制,豈不表示,現在的電視產業是沒有退場機制的?但是,真的沒有嗎?而如果退場機制真的存在的話,似乎表示這樣的退場機制發揮的功效,並不令人滿意。
在市場經濟制度中,最直接又有效的退場機制就是「賠錢」。「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是很常見的俗民智慧,既適用於一般的行業,也沒有道理電視產業會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我們要檢視電視產業是否退場機制不彰,第一步應該要先看是不是有哪些因素,讓賠錢的電視臺有人要做。
那麼,有沒有讓賠錢的電視臺還願意做下去的理由呢?我覺得是有的,主要有兩個。其一,經營電視臺的人覺得擁有一家電視臺,將會帶來商業利益以外的好處,比方說,政治上的效益。為了政治目的而經營一家電視臺,這在老牌民主國家並不常見,但在臺灣卻是頗為普遍的現象,他們把電視臺當成是宣傳的利器,電視臺的虧損也可以視為是宣傳的「費用」,只要找得到金主持續支持就不是太大的問題。
第二個市場無法有效發揮效益的原因,是電視臺經營者用多頻道來卡位和包裹銷售。對消費者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是你每個月付給它幾百塊的公司,而不是製作電視節目的電視臺)來說,有效的市場機制,就是我可以完全自由選擇我想要與不想要看的電視節目。現在臺灣的有線電視還做不到這一點,因為集團化的電視臺不讓消費者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有選擇頻道的自由,你要不購買整個電視家族,要不就是得將所有頻道下架(你不能光買三立新聞臺,不買臺灣臺),而長期這樣下來,連帶也使得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願投資在加強消費者主動性與選擇性的頻道數位化上。
一般人談論「退場機制」,總是很容易直覺聯想到需要某種特別的制度設計,幫助或強制業者或廠商退出市場。像是現在也有一部份人認為臺灣的大學過多,需要一套退場機制來讓他們心目中不合格的大學退場。但是從臺灣有線電視的經驗來看,在我看來,只要回歸最簡單的市場規則,就是最有效的退場機制,既不需要政府力量的介入,也不需要特別的制度設計。經營電視臺的人如果沒有政治利益,不賺錢他就不會想經營電視臺;觀眾如果可以自由選擇頻道,沒人看的頻道自然會逐步退出市場。
當我們遇到不盡如人意的社會現象,經常會直覺式地希望政府介入,以達到讓不適任廠商退場的目的。但是我們往往忽略了,政府/政治力量的介入,其實才是市場作為一種退場機制未盡其功的根本原因。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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