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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界有一股很特殊的現象:有些公司不想成為大企業,只想成為「很棒」的公司。當公司遇上成長與擴張的好機會,他們拒絕了,因為他們有更遠大的想像。過去,我們通常把企業歸為三種:大企業、成長型企業、小企業。但擺在我眼前的這些公司,沒辦法如此簡單歸類。因為這些公司當中,有些很小,但有些很大;有些仍在成長(應該說大部分都在成長,而且用很不一樣的方式),但有些選擇完全不成長,甚至刻意讓自己的生意不要做太大。

不成長?那要幹嘛?

這些公司有一些共同特徵。首先,他們都努力讓自己成為同行裡最好、最頂尖的業者,而且普遍口碑都很好。這麼好的公司,當然都有能力募集大筆資金,讓公司快速成長──也就是跟別的大公司一樣,要嘛併購別的公司,要嘛開發更大的市場。然而,他們卻「選擇」不追求營收成長、不要擴大市場,在他們心目中還有別的目標,比「規模大、成長快」要來得重要。為了追求心中所設定的目標,他們寧可不上市,公司股權也大多掌握在一個人或一小群志同道合的夥伴──以及員工──手上。

我猜想,也許正因為如此,才讓我們長期忽略了這些企業。我們往往很少關注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小公司。我們對「企業」──甚至是對整個「商業活動」──的理解,很大程度是受上市公司所影響的。但實際上,上市公司只是所有企業當中的一小部分,有數以千計的非上市公司,通常很少出現大成長,有些甚至根本沒成長,但照樣沒倒閉,而且還活得滿好的。

想清楚:你真的想把自己的公司賣掉嗎?

時間就在二○○○年四月的某個早晨,交易內容都已談妥,準備正式簽約。買方代表正等著。

雖然艾瑞克森僅透露,買家是一家位在中西部的食品集團,不過其他消息來源指出,買主就是桂格麥片。他知道,照理說應該要為此感到高興。因為對方的開價令人羨慕,他還可以保留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夠他這輩子花用。八年前,他還不過是一個窮困的長距離自行車手、攀岩選手,以及音樂家。他在母親的廚房裡自行研發能量棒的配方,而且以他父親的名字為公司和產品命名。如今他可以帶著六千萬美元離開,夫復何求?

然而,當他和工作夥伴麗莎.湯瑪斯(Lisa Thomas)站在位於加州柏克萊的辦公室裡,他突然悲從中來,雙手開始顫抖,胸口喘不過氣來。他感覺自己的恐慌症再度發作,於是跟麗莎說,他需要到外頭走走。

直到這一刻,艾瑞克森仍相信,出售公司是唯一的出路。活力棒(Power Bar)與平衡棒(Balance Bar)這兩大競爭對手,已分別賣給雀巢(Nestle)與卡夫特食品(Kraft)。他和當時擔任執行長的麗莎,都擔心自己有一天必須和手上握有龐大資金、可在一夕之間將他們逐出市場的數十億美元大集團正面對決。他們當時相信,只要把公司出售給另一個大型企業,就可以保護克里夫和員工,而且他們自己仍可以掌控公司。

經過數月的交涉,直到買方通知他們可以準備簽約時,他們仍相信克里夫即將搬至中西部,由新的管理團隊接管。

但就在那個春天早晨,艾瑞克森走在街上,他突然哭了起來。對於自己即將做的決定感到後悔。他立即閃過一個念頭,這筆交易仍未完成,什麼都沒簽,他還來得及改變心意。原本悲傷的情緒,瞬間化為無形。他回到辦公室,告訴麗莎,他不想賣公司了,請她把這消息告訴買家、銀行與律師。

在當時,這樣的決定可以說很帶種,但也可能很愚蠢。艾瑞克森這麼做,不僅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也意味著接下來他的公司必須在許多大型集團的虎視眈眈下,以小型私有企業的模式求生。倘若如此,投資銀行向他保證,不消多久他就會在市場上徹底潰敗;與創投業者談過之後,也得到同樣的答案。工作夥伴麗莎也這樣認為,她不希望看見自己努力工作的心血全部化為烏有。沒多久她便提出辭呈,並堅持艾瑞克森必須支付她現金,買回她名下的股份。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艾瑞克森必須在五年內支付她六千五百萬美元。其實當時艾瑞克森的銀行帳戶,只有一萬美元。

隨後,艾瑞克森自己接任執行長的職務,他的首要之務,就是思考公司的未來,並重新建立在出售談判過程中被消磨殆盡的企業文化。「員工的士氣跌至公司成立以來的新低點,混亂的程度達到有史以來的最高點,」他坐在柏克萊的辦公室裡回憶著。「我必須自己回答以下的問題:『為什麼我要繼續經營這家公司?我們為什麼要創辦這家公司?』我明白了自己之所以繼續堅持,就是為了證明我也可以擁有一家可藉由自然需求而成長、有獲利能力、可永續經營的健康企業。」

於是他和員工一起努力,讓公司重上正軌。儘管債務仍未還清,克里夫公司終究存活了下來。不僅存活,業績更是蒸蒸日上。接下來五年,公司業績從一九九九年的三千九百萬美元(胎死腹中的出售案發生前的最後一個年度),成長至二○○四年的九千二百萬美元,而且是在沒有任何外來資金協助,甚至沒有大幅擴張人力的情況下。

在既有的環境條件下,艾瑞克森的決定,顯得極為戲劇性,但是你不需要等到公司公開上市或被併購的前一秒,才發現自己面臨了和他們相同的決定。你需要做的,就是讓自己成功。

踏上人煙稀少的路,將有非常可觀的回報

如果要讓企業生存下去,遲早有一天你必須決定自己的事業要成長到多大、要成長多快。沒有人會對你提出警告,或是幫助你做好準備,或是告訴你這個時刻何時來到。你的銀行、你的律師、你的會計師、或是任何一位你尋求創業建議的對象,可能會鼓勵你盡可能快速擴張事業。你的公司越大,他們的建議看起來就越正確,未來你就能和他們做越多的生意。

外在的世界也會傳遞給你同樣的訊息。畢竟,我們都希望成功,而且我們對於成功的想像有很大部分是受到媒體報導的企業案例、這個時代的精神,以及大眾認為什麼是可能的等等因素所影響。如果你不斷聽到企業必須成長,否則只有死亡一途;如果每個人似乎都努力要發展到下個階段,如果受到鼓掌的公司(或是被認真看待的)都是規模最大的或成長最快的公司,你可能不會想到,除了盡力快速擴張公司規模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能。

正如同這本書的企業所展現的,你可以有選擇。選擇一條人煙稀少的道路,你所獲得的回報將會非常可觀。它會影響你事業的各層面,包括與工作夥伴之間的關係、掌控自己時間與生命的自由、對周遭環境的影響、從工作中得到的滿足與自我實現感。

不幸的是,許多人必須經歷重大危機之後,才意識到自己可以有選擇。有些人直到自己或公司陷入困境之後才發現。也有人必須真正面臨關鍵的十字路口才會覺悟,例如公司即將被出售。

面對公司出售這件事,我們通常認為,這是企業生命過程中的正常現象,是創造股東價值的最高表現,至少傳統的認知是如此。你辛苦工作,打造了另一個人想要購買的事業,唯有將所有權轉手,你的付出才有回報。所以,對多數創業家來說,公司終將被出售是很自然的結果,就算不是他們自己賣,也會被他們的繼承人賣掉。他們認為,如果有人開出不錯的條件,就該讓公司公開上市或是被併購,將公司轉交給其他可以好好照顧公司、並帶領公司「邁向下個階段」的人來經營。

然而,我知道有些創業家在最後一刻改變了心意。在那一刻,他們得到了啟發,他們恍然明白,自己可以有另一種選擇。(摘錄整理自《小,是我故意的》

 

 書籍資料 

小,是我故意的:不擴張也成功的14個故事,8種基因

鮑‧柏林罕(Bo Burlingham)/著;吳玉/譯

早安財經文化出版

售價:380元

 

 作者簡介 

鮑‧柏林罕(Bo Burlingham)

美國《企業》(Inc.)雜誌的總編輯。長期與諾姆‧布羅斯基(Norm Brodsky)共寫專欄,並合著暢銷書《師父:那些我在課堂外學會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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