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靜怡
臺灣大學國發所法律組專任副教授、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我在美國唸法學院時結識的朋友Andrew McLaughlin兩年多前離開ICANN,轉到Google去擔任Senior Policy Counsel這個對傳統公司來說有點「名稱新鮮」味道,但卻可能羨煞一堆法律人的職務時,曾私下半開玩笑地告訴我「我每天早上起床都用Google找牙刷喔」:的確,短短幾年來,不管是在日常生活或是專業生涯上,許多人都已經非常習慣用Google去尋找一切網上網下的生活所需要的資料,而Google每推出一項新服務,幾乎總是讓網路使用者感到驚豔不已,甚至會引起不少業界騷動或法律爭議。以搜尋引擎起家Google在今年上半年推出以Google Earth為名的全球衛星地圖服務時,幾乎等於是讓使用者獲得重新思考「地圖」和「世界」意義的機會,或許便是另一個典型的例子。

談到Google所推出的衛星地圖服務,故事要從Google收購Keyhole這家原本和美國政府中央情報局有關係的公司說起:原本必須花費29.95美元下載Keyhole的軟體,才可以查看的衛星地圖,在收購後,Google以免費方式讓網友使用這項3D立體地圖服務,由於Keyhole的技術能夠針對指定地址提供近距離的特寫鏡頭,因此,不但使用者趨之若鶩,也對競爭對手造成莫大的壓力(例如微軟便以MSN Virtual Earth因應)。在這種地圖的輔助下,你跳脫了傳統地圖的束縛,例如,你可以清楚地知道某家旅館的確切位置,也可以事先了解某公寓附近的社區狀況,甚至細化到地鐵站和提款機等資訊,無一不包。當你找到目的地在地圖上的位置後,直接轉換到衛星空照圖的畫面去,試想:不管是知名景點或是舊居所在,當你用俯瞰的角度仔細檢視自己鎖定的區域時,看到世界就在你的眼前,這是多麼不同而真實的地圖之旅呢?

當Google從「虛擬空間」的搜尋,大步跨入「實體空間」的搜尋,其意義是既深遠又多重的:雖然Google一再表示其所有圖片都是從公開管道取得(例如向世界各地的地圖供應商或美國政府部門購買),不但沒有使用任何「機密資訊」,也未提供「即時地圖資訊」,不可能詳細到讓你可從圖片中清楚看到某部車的車牌號碼,或者是看到某人正在做什麼,只是在扮演「整合公共資訊」的角色,但是,當Google包羅了北京紫禁城和羅馬競技場等世界知名景點,讓一般人可以在網路上獲得和靠近到距地面只有300公尺的位置一樣的效果時,甚至還可以看到自己所住的街弄和樓房屋頂時,也難怪有印度、中國、韓國和泰國等國家領導人、軍事專家和測繪學者,陸續公開發言指出Google的衛星地圖涉嫌洩漏國家機密了。

面對種種猜疑,尤其是侵害個人隱私權的猜忌,Google信誓旦旦地搬出「絕對不會違反自己不做壞事的格言,更不會去挖掘非公開的資訊」的說法,不過,冷靜一想,我們不妨還是抱著比較具有批判性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難道,公開的資訊就不會連結推論出涉及個人隱私的資訊嗎?非即時的公開資訊,就絕對與個人隱私無涉嗎?你的答案是什麼呢?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若是Google以上所言均為真,那麼,這不正是各國資訊公開法制長年以來所追求的立法目標嗎?任何國家或政府,應該對於私部門將各處蒐羅所得的資訊整合起來並提供服務的作為,任意干涉嗎?尤其,當諸如此類的地圖公開性,除了增加日常生活的便利性之外,更可以幫助一般大眾依其關切之所在,更加精準且容易地取得正確資訊,去監督追蹤全世界各地所發生的種種事件及其發展時,這不正是公民社會的原始構想的實現嗎?不正是凝聚全球公民意識的最佳契機嗎?別再抱殘守缺地複誦「你今天Google了嗎?」這句廣告詞,且讓身為世界公民的我們,重新想想這個問題:今天,你要用Google找什麼?

至於各國政府憂心忡忡的所謂「國家機密」和「國家安全」呢?當Google Earth開始不斷帶給我們完全不同於以往的世界觀,當各家網路業者前仆後繼地投入這場衛星地圖大戰,當虛擬世界的科技結合物理世界的既有資源而發展到這部田地時,所謂的「國家機密」或「國家安全」等傳統上被視為無上禁忌的考量因素,是不是該另尋更加平衡的出路,而不是偏執且孤注一擲地只以「討伐」和「禁止」為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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