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報董事長詹宏志在宣佈解散的同時,也以十分誠懇的態度面對員工,除了指示明日報總編輯陳裕鑫成立善後小組之外,並表示接下來的兩個星期內不會安排任何會議,在辦公室等待所有有意見,想要討論的員工。

以下是詹宏志與員工的對話紀錄:Q:為什麼不要讓員工在事前就知道,不然昨天還在準備今年的工作,甚至要發一條獨家新聞,這樣突然的宣佈,而且從其他媒體知道的,這對員工有相當大的衝擊?20天前就宣佈要結束,這對員工來說是不是一個更人性化的應告期呢?這會不會讓員工覺得有被拋棄的感覺?

A:其實,什麼時候說就只是一個選擇點。今天說和20天後說是一樣的,都要說,只是一個選擇點,薪資的計算是到20天以後,但從今天開始員工不用再進來工作。你認為員工受到這樣的衝擊,還要再工作嗎?希望讓大家心情定下來。

過去這幾個月來明日報都有隨時停刊的可能,到前2天為止,明日報所有的現金等於0,明日報的資遣費與員工的股份買回就必須有1.37億元,我沒辦法讓大家一起承擔責任。但原諒我用這種割裂式的、拋棄式的方式。Q:在過年前,您就和黎智英有接觸嗎?另外,您保留明日報的資料庫、明日報公司,明日報真的會消失,或再起來?

A:從今天宣佈的事情來看,我並沒有與黎智英有任何合作關係。在過年前,明日報的資金就已經相當困難了,但是,過年前的傳聞也都不正確,到現在明日報的operation必須結束,沒辦法再營運下去,而現在另一個地方也在找人,我也希望推薦大家去。過去傳出與各企業有各種接觸,但都是不實謠言,所談的內容都不是媒體所報導的樣子。

我當然希望明日報有這個希望能再起來,但明日報是否可以再起來,以什麼樣模式起來,我都不敢想,要很多資源與代價要維持,我做不到。Q:將來,這些推薦的150名員工到了壹週刊之後,如果遇到文化不適應或在就職之後遇到減薪的狀況,那怎麼辦呢?如果pchome集團與蘋果日報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黎智英要負起這樣的責任?

A:我希望推薦的這150人,他不能選擇,他接收後必須把年資與年資的法律責任先承接,並馬上加薪至少10%,與壹週刊的協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壹週刊沒有做到,必須負起法律責任。

雖然彼此沒有任何合作關係,但是在接觸的過程中,有彼此互相欣賞、仰慕的情誼出現,因此互相幫忙,他也願意幫忙,這也同時讓他給了自己一個相當大的責任。
網友意見反應:明日報是一個美麗的驚嘆號與實驗

乍聞明日報今日中午即將倒下的惡耗,不少網友仍以「真是想不到」的驚訝態度來回應此事,更多的網友則抱持著「一個令人難忘的網路實驗」來表達自己的哀傷,而明日報的個人新聞台除了形成眾家網友「搬家」的公告欄外,也形成網友表達心聲的管道,其中一名網友甚至寫了「慟!哀明日報」的短文來發抒心情。

也許,自從明日報開台以來,就有成千上萬的網友,開始為它改變自己的閱讀習慣,從每天早上一杯咖啡一邊看報紙的舉動、改成一邊上網一邊吃早餐的行為,然而當自許網路原生報的明日報倒下後,不但讓網友頓時面臨閱讀習慣的大轉變,也印證網路產業今年的冬天,的確寒冷而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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