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6所學校包括台灣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逢甲大學、成功大學及高雄醫學院,國科會並給予一年400至500萬台幣不等的補貼經費。上述學校除負責校內的技術移轉及專利申請外,也將協助周邊學校進行相關業務,預計將成為未來學界與產業界技術移轉及合作的主要管道。重點學校必須支援周邊學校

為了讓研究及技術移轉資源回歸學校,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去年開始籌畫將所有補助的研究計畫及技術專利下放至各個學校自行管理,在學校人力物力資源的考量下,先於今年試行7個單位,包括6所大學以及中央研究院。其中,6所大學分別為台灣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逢甲大學、成功大學及高雄醫學院等,在此6所大學設立技術移轉中心,國科會並給予一年400至500萬台幣不等的補貼經費。

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學校皆有足夠的資源承接技術移轉及專利事宜,因此,約有36所學校已與國科會簽訂推廣合約,請國科會協助推動上述學校的技術與專利,也等於放棄了自行籌設技術移轉中心的意願。因此,接受國科會補助的7所重點學校,除了自己學校的技術與專利業務外,另外也將負責其它學校的相關業務。

未來中研院加上6所學校將以地理位置為區隔來為其它學校提供服務,不過像中研院與台大皆處台北,交大及清大皆近新竹科學園區,則計畫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分配。
清大:建立學校與產業的橋樑,希望智財權仍由學校保留

清華大學技術移轉中心暨專利辦公室專案經理張文吉表示,技術移轉中心主要負責國科會研發成果的技術移轉,以及協助清大教授及研究生申請專利。其中,前者包括了清大本身的研發成果,以及所支援的他校研發成果。

張文吉指出,過去學校雖設有研發處相關單位,但礙於人力不足,並未積極推動與產業間的互動,使得學校研發能量無法外擴,因此,在國科會的補助下,一方面可加強學校與產業界的連結,另一方面也希望盡量將智慧財產權留在學校,學校以授權方式讓產業進行技術運用。

基本上,以台灣發展學校與產業技術移轉的例子來看,絕大部份是由產業取得技術的所有權,張文吉則認為應遵循國外產學合作模式,將技術所有權保留在學校,再分別技轉給產業界。

張文吉並且表示,根據資策會MIC的統計,取得專利並成功開發商品的機率不到2成,因此,清大技術移轉中心暨專利辦公室也預估在5年內不會賺錢。

清華大學技術移轉中心暨專利辦公室將於明日(2/28)假清大舉辦「智慧財產權推廣說明會」,說明「國立清華大學技術移轉中心」之架構與運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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