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表示,為配合「知識經濟發展方案」,並加速建立電子商務環境,相關法律必須加快制定或修訂,將積極檢討修訂相關法令,預定在91年底前完成包括制定「電子簽章法」,修正「著作權法」、「商標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等,並將進行為期4年的「網際網路法制發展計畫」。法協會制定網際網路法制發展計畫

行政院於89年八月底通過之「知識經濟發展方案」,其中以「加速網際網路相關法規及制度之建構」做為六大具體措施之一「建構網際網路應用之基礎環境」的主要工作項目。因此,經建會承接NII法制推動小組過去推動成果為基礎,提出「網際網路法制發展計畫」,透過檢討相關法制,促進台灣網際網路市場朝向健全發展。

經建會法制協調服務中心表示,網際網路的普及化與資訊技術進步,雖可享受資訊科技帶來的便利,但也產生許多弊端,例如網際網路滋生隱私權問題、網路犯罪等,為了健全台灣的網際網路法制,法協中心將所制定網際網路法制發展計畫,將會在今年進行多項法律研修的研究。

法協中心說明,網際網路的交易環境健全與否,嚴重影響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未來法協將就網路法制環境、電子商務市場等層面,進行為期4年網路法制發展計畫,包括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網路金融、消費者權益等議題,就相關法律面進行探討,並將重新檢討或制定相關法案,包括制定「電子簽章法」,修正「著作權法」、「票據法」、「商標法」等。網路環境造就新的法律責任規範

法協中心表示,資訊社會所呈現的網路化生活中,不論是商務或個人,運用資訊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與傳統法律制度的基礎完全不同,致使現行法制規範面對虛擬、無國境的網路特性,或有不能適用的情形,亟待積極提出新的對策。

此外,新的網路世界也產生新的問題,例如網域名稱保護、不請自來的郵件、連結、條狀廣告等,應該如何加以規範,避免隱私權的侵犯,均有待研擬適當的對策。

法協中心表示,目前各國對於網路的規範與所關注的問題或有差距,但共同的目標都包括健全網路發展、保障網路隱私權與營業祕密、防治網路犯罪、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電子商務成長、規範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分配電子商務的風險等,這是共同的趨勢,也是台灣方面研擬電子商務法制建設的基本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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