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計畫的宗旨在於透過電子化幫助企業轉型,包括企業模式(business model)、流程模式以及IT模式三個轉型層級。企業模式包括決策創新與企業關係的改變;流程模式轉型則包括工作關係與工作內容的改變;IT模式則包括IT應用與IT基礎建設。

A、B計畫審查委員,同時也是政大企業管理研究所教授黃思明觀察臺灣廠商的表現,下了個結論:「臺灣廠商IT能力強,應用能力弱,IT模式上的成績差強人意,但流程模式和企業模式則有待努力。」

企業模式轉型是最難的。過去臺灣在爭取國際大廠訂單時,習慣以成本策略競爭,但是現在除了價格和品質,必須在彈性、速度和批量上較勁:當廠商改單時,是否可以迅速回應?下單後要多久才能夠交貨?黃思明說:「速度不應該是以『天』計算,而應該以『小時』計算。」另外,他也特別強調「批量」這個因素,過去臺灣習慣接大單,但不見得有能力接多張小量訂單,他表示:「當產業走到這個程度,已經不是製造業,而是一種流通業。」

他期待透過A、B計畫,能夠讓接單過程變得很順暢,訂單可以統一從臺灣發出去,2004年做到全球運籌,只須在臺灣總部做「一個」決策就可以順利運行。黃思明半開玩笑地說:「否則像大同在海外有這麼多個分點,林郭女士(大同執行副總林郭文豔)每個月可能有20天要在海外飛來飛去。」

在流程和IT模式轉型方面,最重要的是KPI(關鍵績效評估),包括電子採購系統是否完成、連線的供應廠家數、速度、達交率等等。黃思明表示,廠商們個個都交出一張看起來很漂亮的成績單,但是這些廠商提供的數字卻很耐人尋味,有些廠商略有灌水之嫌。

他舉例,以達交率955為例,按照戴爾的定義,955應該是從顧客下單到顧客收到貨,95%的訂單在5天內交貨,但是臺灣廠商提供的數字卻可能是從臺灣總部轉到海外工廠的時間,此外,用品項還是用成品計算?交哪些貨?都有相當多模糊空間,黃思明笑說:「按照模糊的標準,8010(80%的訂單10天交貨)都可以掰到955。」

黃思明感慨,A、B計畫是一個全新的應用,但幾乎所有的經費都用作「執行」,極少應用在「計畫」和「考核」上,至於「研發」更是付之闕如,他建議,應該分撥一定比例經費用作此三用途,對整體計畫的運行將會有更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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