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MIC)資深分析師洪春暉表示,歐美的線上音樂市場發展,已經從P2P演進到以Download、Streaming線上音樂商店為主的經營模式,但是臺灣的線上音樂市場至今仍以P2P為主流,對於發展線上音樂商店的客觀環境還不夠健全,而平均每家P2P廠商的會員數達到70~80萬人左右。

洪春暉表示,線上音樂商店的發展關鍵,除了唱片公司的支持以及法規環境是否成熟以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消費行為」,如果消費行為沒有轉變,即便IFPI與P2P業者之間的訴訟未果,線上音樂商店也未必能夠蓬勃發展,因為使用者還是可以鏈結到國外的P2P網站。

在這樣的前提下,線上音樂商店短時間內還很難與P2P業者競爭,洪春暉表示,目前臺灣的音樂產業已經欲振乏力,也缺乏有利於線上音樂商店發展的客觀環境,倘若P2P的爭議延宕不決,也會因為缺乏回饋機制下,進而使得內容創作等音樂上游的經營陷入困境。

根據美國的線上音樂發展來看,隨著法規機制逐漸確立之後,確實提供了Download、Streaming線上音樂商店的興起空間。洪春暉表示,唱片公司對著作權法的宣導與法律行動,使得較為保守的消費者降低了使用P2P的意願,進而轉為使用合法授權的線上音樂。

目前臺灣約有高達70%的網友,仍舊喜歡「擁有音樂」的感覺,也就是透過P2P或是Download方式取得,對於隨選隨播的Streaming也有30%接受度。洪春暉表示,全球至今已經有200多個線上音樂商店網站,而臺灣也有唱片業者、ISP業者、媒體業者、系統業者等從不同角度切入,預計具有「資金」與「技術」優勢者勝出的機率相對較高。

洪春暉表示,線上音樂商店在臺灣市場,雖然還處於萌芽階段,整體的市場規模也不到新臺幣1億元,但是美國的線上音樂商店市場,已經成為帶動整體音樂市場成長的驅動力,預計2008年至少可以搶佔30%的市場大餅,並且遠高於現在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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