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稍長的人,對於年輕人「崇拜偶像」這種事很少會給予正面的評價。

崇拜偶像,或是當個粉絲,總是與瘋狂追逐明星足跡、不計代價蒐集相關商品、或是成天與網友討論偶像的種種這樣「非理性」的意象連結在一起。偶像崇拜,被認為是於「正事」(對學生來說,自然是指升學;對上班族來說,則是升官發財)無補、是對生產力無益的青春浪擲行為。

但是,在我看來,一個人有自己心儀的偶像,倒也不是一件那麼有弊無利,全然沒有建設性的事情。

心中有偶像的人,幾乎一定是某個問題的專家。瘋王建民的球迷,可能會變得很懂球員卡的市場、懂美國職棒球員的薪資規則、懂簽名球網拍行情的升降起落;迷濱崎步的歌迷,可能無師自通就會了許多日文、可能幫別人代購就能賺回自己的演唱會門票、可能濱崎步的每首歌他都能倒背如流;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的偵探小說粉絲把她一百多本作品都讀過只能算是基本門檻,他們還要想辦法搭一下真實的東方快車,用克莉絲蒂的思維試圖幫報紙社會版上的兇殺案破案。

能夠成為粉絲的人,某種程度來說,都是比較有冒險精神的人,他們願意把他們的時間與精力,花費在一般人看似無用的瑣碎小事上頭。相對來說,從來不迷任何偶像的人,是世故得多了,他們認為人生有更多更重要、更有價值的事要去追求,無暇在這些枝微末節的小事上鑽研。

但是,我們很少退一步思考,某個專業領域的專家和一般只具備常識見解之人的差別,常常不就在於專家能從細微之處見人所未見?在我們這樣一個資訊與知識嚴重超額供給的時代,對於特定領域的細瑣知識吝於冒險涉獵,往往也就註定了你將只能成為一個「樣樣通、樣樣鬆」的泛泛之輩。

而我們這樣的一個時代有幸之處則在於,「有用」或是「無用」專業知識的疆界不再是那麼涇渭分明了—「卡神」楊蕙如跑遍全球幫臺灣選手加油的事情幹久了(包括自費跑到撒哈拉沙漠做飯團給林義傑吃),後來乾脆也就當起運動行銷公司的總監了。

要成為一個專家所需要的精神與專注力,真正的粉絲一定不欠缺;要通透一個領域所需要摸索與探訪的過程,真正的粉絲一定樂在其中而不以為苦。如果我們換個角度來想,不曾為任何事著迷,不曾有過任何偶像,一向只是冷眼理性旁觀世界的人,是不是過早就對世界失去好奇心,不願意稍稍移動他在這世界上所站的位置了呢?
很多我們在專業、娛樂、乃至情感上的偶像人物,較之我們的主管、老師或是父母,有時更能扮演「人生導師」(mentor)的角色。偶像能夠激起我們有為者亦若是的雄心壯志,偶像讓你在面對弱水三千時,能夠毫不遲疑只取一瓢飲。這在我們這個時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個人感興趣的領域,幾乎都有我引為圭臬的偶像人物。我對一個偶像的各個面向越有鉅細靡遺的認識和了然於胸的瞭解,往往也是我告別一個偶像的開始—因為我知道這樣的偶像和我一樣,是在同一個地平面上的凡人了。至於那些我日夜鑽研、時時揣摩也摸不清楚其底細的偶像,我就知道我遇見大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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